黎智英等涉欺诈案 科技园CEO称批牌照须与原土地用途有关

2022-05-05 12:36

黎智英(左)及黄伟强(右)。
黎智英(左)及黄伟强(右)。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被控2项欺诈罪。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续审,科技园公司行政总裁作供,多次重申如要批出牌照予相关公司,其业务须与原订批准土地用途相关,「好多时会批会有得倾」。行政总裁又补充只要对方「解释到力高有少少关连」,就会要求对方交代理据,不会一口咬定情况违规,警告矫正不果方会发出违约通知,自己「唔系警察,唔系为咗拉人,只系想将挞地用好佢」。由于辩方需时检视新增涉案文件,陈官押后案件至下周二续审。

案件由法官陈广池主理,控方由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及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辩方团队包括有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代表黎智英、资深大律师黄佩琪代表黄伟强等。香港科技园公司行政总裁黄克强今续作供,确认科技园与承租方会先签署契约协议方动工在承租土地上兴建大楼,大楼竣工后双方才会签署契约,规管双方日后权责。黄佩琪盘问时引述科技园宗旨包括要鼓励香港服务业科技应用,提供便利;支持、转移、使用创新科技,包括经改良服务及新升级技术,黄克强认同上述属批准地契考虑因素,惟多次重申如要批出牌照予相关公司,其业务须与原订批准土地用途相关,补充指对方须先提出申请,然后须视乎业务是否相关,「好多时会批会有得倾」。

黄克强今日继续作供。
黄克强今日继续作供。

黄佩琪续指近十多年民众阅报习惯改变,转到网上和应用程式上阅读新闻成为大趋势,苹果日报遂顺应发展推出网上平台应用程式,包括苹果动新闻以动画模拟事发经过等,均属新技术,有助新闻产业发展,黄克强同意如因此有相关牌照申请会作考虑。黄佩琪引述警方调查发现苹果印刷自2012年起把部分用地分租予力高及慈善基金,黄克强交代科技园每年会派员巡查2次,案发时由同事告知未发现到上述违规情况。黄克强认为如力高业务与批准土地用途关系不大,「(牌照)批嘅机会唔大」,惟补充只要对方「解释到力高有少少关连」,就会要求对方交代资料作理据,不会一口咬定情况违规。黄克强详述科技园目标在好好利用资源,如有违规会先发出警告要求矫正,不果便会要求对方澄清,再发出违约通知。黄克强解释自己「唔系警察,唔系为咗拉人,只系想将挞地用好佢」,另提到如用地上涉及不法行为,则构成收地考虑因素。

被告74岁黎智英和59岁黄伟强分别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画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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