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涉湾仔反蒙面法 11被告暴动罪成还柙候判

2022-04-23 12:56

2019年政府实施《禁蒙面法》后,10月6日有约500名示威者在湾仔一带集结演变成暴动,6男5女当场被捕,被控暴动和使用蒙面物品等罪。经审讯后,法官林伟权今早于区域法院裁决指众被告所带装备均非普通人随身带备物品,而是参与非法集结或暴动者的装备,而且在警方推进时于附近被制服或扣查,故裁定全部11人暴动罪成,其中7人同时被裁定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成。28岁男售货员案发后裤袋被搜出1支雷射笔,在公众地方管有藏有攻击性武器罪亦罪成。林官押后判刑至下月7日,以待索取背景及教导所报告,期间众被告还柙看管。

林官裁决时指出当日下午5时许有约500名群众在轩尼诗道聚集,打碎砖头投掷燃烧弹纵火等,警方近6时在史钊域道向东推进,越过杜老志道后跑前捉截挤拥后退的示威者,分别在红磡冰室及中国银行外制服或扣查11名被告,距防线约200至300米。林官分析途人可经横街离开,故11人绝非路过旁观者。

林官提及被告仇铭芝背囊内有口罩、索带及护目镜;梁耀文带有护目镜、防毒面罩、面巾、泳镜、口罩、水枪和通渠水;黎乐恒带有防毒面罩、口罩、手套及保鲜纸;何高侨带有防毒面罩、口罩和劳工手套;梁伟枫带有护目镜、口罩;林永聪带有防毒面罩、围巾、手套及口罩;张凤娇带有防毒面罩、泳镜、口罩、手套及头盔;岑朗贤带有黄头盔、护目镜、泳镜、口罩、手套、3把剪刀及2包索带;苏朗豪管有劳工手套、泳镜及雷射笔;余雪菁带有口罩及防毒面罩;梁思婷则带有口罩、围巾、手套、护目镜及生理盐水。林官认为众被告所带装备均非普通人随身带备物品,而是参与非法集结或暴动者的装备,各人均无合法理由携有。

岑朗贤(右)。资料图片
岑朗贤(右)。资料图片

林官总结众被告蓄意装备好自己到场,明知暴动发生仍选择留下壮大声势,故裁定11人暴动罪成。其中梁耀文、何高侨、林永聪、张凤娇、岑朗贤及余雪菁不争议管有各自蒙面物品,连同梁思婷另被裁定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成。而苏朗豪案发后裤袋被搜出1支雷射笔,打算在暴动期间用以照射警方影响视线,具伤人意图,故在公众地方管有藏有攻击性武器罪亦罪成。

11名被告依次为30岁女文员仇铭芝、23岁男学生梁耀文、32岁建筑男工人黎乐恒、21岁女学生何高侨、29岁男文员梁伟枫、19岁男学生林永聪、29岁女社工张凤娇、18岁男学生岑朗贤、30岁男售货员苏朗豪、19岁女学生余雪菁及28岁女文员梁思婷,同被控一项暴动罪,于2019年10月6日在湾仔杜老志道近轩尼诗道交界,及史钊域道至坚拿道西之间的一段轩尼诗道,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梁耀文、何高侨、林永聪、张凤娇、岑朗贤、余雪菁及梁思婷另被控一项在身处在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涉及防毒面具和挂耳式口罩等。苏朗豪另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藏有攻击性武器罪,管有1枝雷射笔。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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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枫。资料图片
梁伟枫。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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