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3人 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 

2021-12-09 13:26

邹幸彤、何桂蓝及黎智英3人罪成。资料图片
邹幸彤、何桂蓝及黎智英3人罪成。资料图片

支联会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共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别遭票控煽惑他人参与、举行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当中仅壹传媒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3人否认各自传票控罪。案件上月审结,法官胡雅文今早于区域法院裁定黎智英及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邹幸彤及何桂蓝另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法官押后案件至下周一求情,何桂蓝庭上亦解聘法律代表自行陈词,争议未能在下周一前阅毕法律文件,惟法官坚持押后至周一,届时再审视何有否任何困难。

法官判词肯定黎智英当日傍晚到维园喷水池的唯一目的,是参与记者招待会及燃起烛光,黎曾建议李卓人点烛,然后立于其后一同高叫口号,李卓人发言完毕后除黎外其馀人便进入维园,黎显然支持支联会在警方禁令下举办是次未经批准集结,煽惑他人参与,而众所周知其与支联会立场相近。法官又引述黎案发前2日曾受访表示为标示众人拒绝违忘,64当晚点起烛光明志相当重要,自己会依旧前往维园悼念等,均显示黎当日到场因由。黎本为知名人物,到场后吸引到大批摄影师及记者,单单在场出席便足以召集群众支持,毋须发言已可煽动,其后于别处受访提到大量市民进入了维园,令自己相当鼓舞,更可确认其煽惑目的。

判词续指邹幸彤为时任支联会副主席,傍晚立于李卓人身后一同高叫口号,支联会毋庸置疑有意在警方禁令下举办是次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当时表明支联会呼吁群众「朋友」到场在周遭燃点烛光,众被告案发前后发言更明示有意无视禁令,晚会完结后李卓人又言即使被警方禁止,但「依旧,让我们的烛光照亮维园每一处」。再观邹幸彤事前在喷水池派发蜡烛单张,用咪高峰呼吁人取烛参与网上集会,又指支联会会进入维园,不会让烛光在维园绝迹,当日Facebook帖文末提到「今晚见」,即使未明确邀请群众加入,惟其意图昭然若揭。法官反驳邹意图扭曲事实,公然挑战警方禁令,辩护薄弱毫无证据支持。法官遂裁定黎智英及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

法官再拒绝接纳邹幸彤及何桂蓝供词,直斥荒谬,闪烁其词又说得艰涩高深,以作挑战争辩,惟连双方同意事实均未能支持2人证供,铁证如山2人供词根本无法否认。法官指当晚约有2万人参与晚会,邹一直紧随李卓人身后,李卓人呼吁「现场朋友」默哀一分钟时,片段清楚显示众人顺应要求,高叫口号亦屡受众人和应。邹指自己无法闻见支联会群组以外人士,明显是逃避问题。

法官再反驳何桂蓝说法,不接纳何对「集会」一词解读,观乎新闻片段显示何于维园内行径位置靠近支联会众人,Facebook帖文附带白花烛光照片,故可肯定何到场纪念,参与支联会原订晚会,对抗警方禁令。法官引述何在场内发布Facebook帖文,提到现正是首次「无大台」六四晚会,有人播放《自由花》,有人高叫「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最后指「今日,国安法年代中,悼念即反抗。首个不获批准的六四晚会,烛光依旧填满足球场。香港人,我们意志不容打压」,并连带白花护烛照片。法官不认为「大台」翻译为「big platform」有误,即使何认为应解作「去中心化(decentralised)」,但单纯阅读其与会帖文,亦可显示其正参与受禁集会,也肯定同场大多数人亦如是。法官补充「集会」法定定义无法包含「去中心化」的自发政治行动,并肯定证据证明何参与支联会集会。法官故再裁定邹何2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

案件由法官胡雅文主理,控方由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及检控官刘允祥代表,辩方代表包括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及大律师张耀良等。法官判词指根据2005年梁国雄案案例,终审法院裁定《公安条例》合宪,今次的案件裁决受其约束,故辩方挑战条例违宪一说不能成立;辩方亦缺乏良好基础,质疑执法行动违宪,不合比例地限制游行自由。

邹又挑战警方禁令基于公共卫生,既非法例规定亦不合比例,故越权且违宪;警方忽略了其他选项没有考虑,限制不合比例,未有协助举办和平集会,份属失职。法官重申根据《公安条例》警方有权就国家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保障他人权利和自由,而禁止任何公众集会举行。法官亦采纳「818」案中结论反驳邹幸彤,强调权利非绝对,法律上可按比例设限约束。

邹争议疫情无关国家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保障他人权利和自由,法官反驳公共安全概念包含公众健康及生命,新冠肺炎大流行,指出大量证据显示大型聚集会扩散疫情,形成对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保障他人权利和自由的另一种威胁。警方案发时采纳衞生署建议,做法谨慎,警方必须在疫情下保障港人权利自由,否则即属疏忽,故邹无基础挑战其决定不符法例规定。

26名被告分别为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陈皓桓、何秀兰、胡志伟、梁国华、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梁凯晴、岑敖晖、何桂蓝、张昆阳、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除黎智英外,其馀25人被控于去年6月4日在维园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再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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