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涉推跌前区议员容溟舟判无罪 官指容的证供有矛盾

2021-10-22 16:42

被告陈健喜
被告陈健喜

前沙田区议员容溟舟去年12月在马鞍山一条屋邨的办事处监察车位抽签期间,疑遭装修工人推跌倒地,被告早前否认一项普通袭击罪,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崔美霞裁决时指,多段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有应容的要求保持距离,信纳他有意避开容,相反容不断迫进,令两人有身体接触。崔官认为容的证供有矛盾,存在不确定性,故不接纳其证供。

崔容裁决时指,根据闭路电视片段,被告和容距离相当接近,容作供时指他怕被告听不到他说话,所以走前被告,后来被告用左手推其右胸致他失平衡倒地。崔官指片段显示容与被告有用手势沟通,如果被告听不到容说话则不会给予反应,所以容的说法不合理。另外片段拍得被告在办事处大堂走避容,但容仍然步步进逼,直至双方有身体接触。崔官又认为控方第二证人保安虽指见到容倒地,但不能肯定由被告推跌。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被告普通袭击罪脱。

控罪指,被告陈健喜被指于2020年12月11日,在欣安邨欣颂楼地下的屋?办事处外袭击容溟舟。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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