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仓大火|消防队长称曾向张耀升交代有喉笔无法使用
2021-09-24 14:28
2016年牛头角淘大工业村时昌迷你仓四级大火致2名消防员殉职,包括高级消防队长张耀升及消防队目许志杰,死因研讯今续。时任高级消防队长黎健武续作供,强调仓内铁架障碍物非导致其中一支消防喉「撠死咗」,因两者位置不同,亦曾向张交代有一支喉笔无法使用。此外,黎表示迷你仓间隔复杂,使用可指示方向的引端绳或会「勾到」队员呼吸器等,认为透过触摸消防喉已有相类作用,故当日行动并未使用引端绳。
时任高级消防队长黎健武昨指,大火首日第4次进入火场时,分别在两条横巷找到两条消防喉,但其中一支「撠死咗」无法拉出使用。他今在裁判官黄伟权提问下,称上一位同事或在撤退时将消防喉放到横巷,解释此乃消防员常用策略,又补充指若有需要会安排同僚于火场外「带喉」,即协助理顺灭火喉以防打结,否则撤退会有困难。
淘大工业村业主恒隆一方问到,为何发现到仓内有疑似铁架的障碍物没有即时通知其入口指挥官余家鋭,黎指他认为当时没这个必要性,且不想占用无线电频道,加上撤出火场后亦有面对面向余汇报此事,但记得下午2时45分第二次进火场时,铁架依然在原本位置。被问到会否是铁架导致灭火喉卡住,黎强调铁架与该支喉笔位置不同,亦曾跟死者张耀升交代火场内有一支喉笔无法使用。
时昌代表大律师梁家欣提问,黎除首次进入火场外,均没有带同可探测温度的热能显像机,黎则表示当刻无需要知道火场的实际温度,因消防员较著重体感,相信自身的训练经验足已判断。梁大状再次引述专家建议,指出消防员宜因应火场温度,调整逗留时间。黎回应指该份文件已是1994年撰写,与案发时的消防装备有别,对于其参考性有保留,又谓纵使第4次进入火场温度有所上升,依然较在学院训练之模拟火种的温度低,故他仍然觉得环境仍然适合工作。
黎又指,他前后4次入场救火前均由余检查卫士个人防护装置、氧气樽等装备,以及指派工作,惟当时该入口没有设立计算时间和氧气樽等资料的黑板,只用纸笔纪录。他解释其所属的特遣烟火队,队员会自行计算逗留时间,并按经验判断应该何时撤出,不用倚靠指挥官,「呢个系一个习惯。」
至于行动当日没有使用可指示方向的引端绳,黎表示引端绳一般会在复杂且较大范围的火场进行搜索时使用,以助消防员更容易掌握方向。不过由于迷你仓间隔复杂,不适合使用引端绳,反而消防员靠触摸火场内的灭火喉也可找到撤退方向。
黎在死者张耀升家属代表大律师曾蔼琪询问下,同意引端绳上有铜圈作标示方向,灭火喉不能完全取代,但认为以当时情况,若队员使用引端绳,身上装备可能会勾到仓内的铁支或锁头,影响行动效率,重申「除咗繁复,都系安全问题」。黄官追问,灭火喉不能指示方向,如何确保队员摸喉后不会走失,黎称队员懂得摸索灭火喉的两端找到方向,因此至今仍然认为用灭火喉已经足够。惟他不排除灭火喉会卷曲于横巷,导致消防员摸喉找路时会更加费时。
曾大状又表示,3楼迷你仓其实并无通风缺口及窗口,启动设于电梯大堂的正压鼓风机,或会将烟雾困于火场内。黎称不知道火场没有排风口,惟打开鼓风机后出入口位置视野较好,「系咪真系有影响呢?我无实质嘅答案。」
案发于2016年6月21日,牛头角道淘大工业村第一座3楼时昌迷你仓起火,30高级消防队长张耀升及37岁消防队目许志杰扑火期间昏迷,送院后相继离世。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2:57
更新时间: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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