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仓大火|指淘大工业村每年会进行年检 消防承办商称装置年检合格
2021-09-13 17:15
2016年牛头角淘大工业村时昌迷你仓四级大火致2名消防员殉职,包括高级消防队长张耀升及消防队目许志杰,死因研讯今续。时任保安主管供称,事发当日收到下属通知工业村疑有火警后,立刻赶至大厦并报警,消防不久后到场,又称「唔理大细火,总之有烟攻上嚟我都会报警。」
时任淘大工业村保安袁志强今早首先作供,称按当时的雇主、即工业村业主恒隆外聘之保安公司的口头指引,大厦保安有任何事情均需通知恒隆。
袁确认入职保安公司时曾接受火灾培训,根据指引遇上火警应先尝试救火,如果无法自行救熄则应报警及敲碎警钟,并通知租户离开,由于当时只见到3楼有烟,不确定是否发生火警,因此第一时间通知恒隆,未有敲响警钟。袁又表示,上到3楼后,时昌职员称会自行处理,他理解为「唔想我哋介入」,故只能通知恒隆保安中心。至于未有建议时昌报警,袁回答「如果事发严重,佢哋会报警。」
时任保安主管陈满根则供称,当日约于早上10时55分收到下属通知,淘大工业村的袁志强发现怀疑火警,遂从其驻守的淘大商场急步跑去淘大工业村查看。陈约2分钟后到达,并从大厦地下天井看到3楼有烟,约于10时57分立即报警及致电其他物业经理。陈忆述,打完上述电话后,消防已抵达现场,他带消防员上3楼视察,期间敲碎消防钟玻璃,并指示袁及另一女保安疏散租户。他与袁最后逗留现场至下午2时许,直至消防疏散才返回淘大商场继续工作。
陈续指,恒隆大约每年会安排1次火警演习,并会于演习前1个月左右发通告,但租户有权决定是否参与。而陈自2010年接手负责淘大工业村至2016年,时昌均没有参与演习。被问到时昌作为淘大工业村1座最大租户,没有参与火警演习为何不跟进,陈表示「派晒通告,佢哋唔参与都系自己决定啦,我哋无得强迫佢。」此外,陈解释看到有烟冒出后立刻报警,故当刻未来得及跑上楼敲响消防钟,「做咗紧急嘢先(意指报警)⋯唔理大细火,总之有烟攻上嚟我都会报警。」另外,大厦亦有消防年检,惟陈指并非由他负责,只记得年检同样会事先通知租户。
怡华专业工程有限公司老板黎民中供称,2005至2016年一直成功投标,获恒隆聘请消防设备承办商,为淘大工业村进行每年一次的消防年检。怡华为注册消防承办商,主要负责根据建筑师图则确保大厦已有的消防设备齐全及正常运作,但不负责加装及改善有关设备。黎解释若有需要,建筑师可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加装消防设备,申请成功才会交予承办商再处理,消防处亦有可能抽样预约检查,惟怡华在担任淘大工业村消防设备承办商期间没有收到相关预约。另外,消防处会按大厦或单位业务要求改动消防装置,例如食肆、危险品仓等,惟至今对迷你仓都没有特别要求。
黎表示,根据图则及消防处规定,淘大工业村1座每层各有4个装置配备喉辘、警钟及扲手掣的消防装置,以及3个泡沫型灭火筒。全栋大厦共21个泡沫型及5个二氧化碳型灭火筒。如果要启动消防警钟,需要敲碎火警钟玻璃以启动警报及消防泵,拉动喉辘就可喷出射程达7米的水源。
死者家属一方透露,时昌迷你仓4至6楼有安装洒水系统,黎就指出单位内加装消防设备要自行聘请承办商检查,不属于恒隆管理范围。至于案发前,恒隆曾于2016年2月向怡华发出淘大工业村的年检报价单,怡华则于3月11日进行警钟等测试,并在5月21日完成年检后,向消防处及恒隆发出证明书确认消防装备全部合格。
案发于2016年6月21日,牛头角道淘大工业村第一座3楼时昌迷你仓起火,30高级消防队长张耀升及37岁消防队目许志杰救火期间昏迷,送院后相继离世。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4:18
更新时间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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