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国安法》无干涉司法独立 法院对民商事案管辖权不变
2021-09-22 21:27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律师会会刊撰文,澄清外界对《香港国安法》的错误观念。她表示,《国安法》没有以任何方式干涉司法独立,本地法院对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不变。
郑若骅表示,《香港国安法》没有以任何方式干涉司法独立,重申国家安全完全属中央事权,但香港获授权侦查、检控和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只有非常少数的特定情况例外。她指出,《国安法》下的指定法官制度不会对司法机构的独立性造成任何影响,法院对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也保持不变。
有说法指黎智英案反映香港法院在《国安法》颁布后无权审理涉及国安的民事案件,她反驳指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根据《基本法》第十九条,就算案件涉及国家安全问题,香港法院对有关案件依然有管辖权,唯只是对「国家行为」没有管辖权。她又表示,惧怕不慎触犯《国安法》而误堕法网并无根据,《国安法》清楚列出所规定的四类罪行之元素,当中包括所需的行为和意图,而控方负责在毫无合理疑点下举证相关意图。
郑若骅指,香港是世界上唯一拥有真正英汉双语普通法体系的司法管辖区,也是中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只要紧记《基本法》初心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作任何威胁或损害香港宪制秩序的行为,根本不会有任何理由相信普通法在将来不再适用。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