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换店男东主与女职员无牌经营货币兑换 各罚$8000

2021-07-28 13:10

一间找换店的男东主及一名女职员因无牌经营金钱服务被判罪成,今日(2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各被判罚款8千元。
  
去年10月,海关人员进行巡查时发现该两名男女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于土瓜湾一间找换店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经调查后,海关发现该找换店涉嫌于去年6月已开始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向海关申领牌照,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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