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控辩结案陈词完毕 法官需时考虑押7.27裁决
2021-07-20 16:36
24岁被告唐英杰涉在去年七一回归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警方防线并撞倒3名警员。他否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以及交替控罪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件今踏入第15日审讯。控辩双方今进行结案陈词,控方指被告的电单车属致命武器,而且在冲越两道警方防线后,没有直接驶往与朋友的约会地点,反而转弯继续冲越另外两道警方防线,故意撞伤看守防线的警员。高等法院《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今听毕控辩双方的结果陈词后需时考虑,押后案件到下周二(7月27日)下午3时宣布裁决。
控方结案陈词时指,案发当日为七一回归日,亦是《港区国安法》生效首日,每道警方防线均有10至25名警员,被告唐英杰每次冲越警方防线时均加速驾驶,而且不理警方大叫或以手势命令他停下来的指示。控方指被告每次冲越警方防线前其实均可以听从指示暂停驾驶,但被告以撞向警员为目标,不断故意地冲越警方防线,并没有像辩方所指曾试图避开警员,最终令3名警员身体受严重伤害。
对于「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的意思,控方依赖控方专家证人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解读,认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八字的意思是「解放香港,改变时代」,同时有口号创作者梁天琦支持港独的意味,又有「推翻政权,取而代之」之意。而辩方专家证人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李咏怡,以及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峯,均同意有人可能像刘智鹏教授般解读此口号。控方亦提出两名辩方专家证人均不是历史学家。
控方另指辩方专家证人以焦点小组访谈、电话访问、分析连登帖文等研究方法,难以协助法庭理解涉案口号的意思,亦认为辩方专家报告及研究内容存在偏颇,故希望法庭毋须对辩方专家报告予以比重。控方指出被告接受本地教育,曾学习中文、英文及中国历史,亦在被捕后透露到其银包内亦有一张印有涉案口号的卡片,故明白涉案口号的意思。而从被告与「恐龙BB」的对话可见,被告得知当日国安法已生效,亦知道警方在港岛区设置路障,被告被「恐龙BB」指「咁迟」时,回覆指:「唔迟呀,佢哋依家先聚紧人,依个时候岩岩好」。
辩方结案陈词指,对于「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的意思,控方专家证人无法得知被告如何理解口号,而每个人对口号的理解均不同,控方专家证人对口号的解读不代表被告对口号的解读。辩方指出虽然辩方专家证人并非历史学家,但亦有寻找口号字眼的历史意思。辩方认为警方统计自2019年6月起口号的使用次数,只能说明该段期间有很多市民使用该口号,不能说明口号与香港独立或推翻政权有关联。虽然辩方专家证人并非为了本案而进行焦点小组访谈等研究,但辩方专家证人利用该些研究结果,为本案撰写辩方专家报告。
辩方续指,口号的意思多变,没有一个固定的定义,并不像控方专家证人刘智鹏教授所指,只有约定俗成及惯常用法,不能排除其他人对口号的解读不同,控方亦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如何解读涉案口号,故认为控方无法毫无合理疑点地证明,刘对口号的解读正是被告对口号的解读,同时批评刘的解读刻板及机械化,而口号应像辩方专家证人所言,「革命」一词是指「重大改变」,并没有推翻政权或分裂国家之意。
辩方指涉案三名受伤警员并没有「严重」受伤,3人均只是住院几日,被告驶近警员时曾刹车转軚避免撞到任何警员,被告当日的行为并没有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或安全,控方亦没有证据显示被告的行为影响到公众人士,故称不上是恐怖活动。杜丽冰法官提出,根据录影片段显示,案发时附近有老翁及老婆婆正想过马路。
辩方提出被告驾驶电单车时携带急救用品,被告亦持有急救证书,可见被告只是希望到示威现场为受伤的示威者进行急救。杜丽冰法官则指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携带急救用品的目的,是为受伤的示威者进行急救。
辩方坦诚指出被告过往曾有交通定罪纪录,均以罚款处理,彭宝琴法官阅毕有关资料后,表示被告的交通定罪纪录与交替控罪「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为同类控罪。
高等法院《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今听毕控辩双方的结果陈词后需时考虑,押后案件到下周二(7月27日)下午三时宣布裁决。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2:22
更新时间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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