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控方质疑辩方焦点小组访谈者会否说谎

2021-07-14 16:43

李立峯指辩方调查亦得出「光时」口号没颠覆国家之意。
李立峯指辩方调查亦得出「光时」口号没颠覆国家之意。

24岁被告唐英杰涉在去年七一回归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撞倒3名警员,案件今踏入第13日审讯。辩方专家证人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峯出庭作证,李指英语媒体在2019年以「Liberate Hong Kong,Revolution of our times」作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八字中文口号的英文翻译版,而一般人看到英文版口号便会直接想起中文版口号,认为英文版仅是中文版的翻译,但可能亦有人认为英文版及中文版为两句单独使用的口号,故每个人对涉案中英口号的理解均有不同。而辩方调查亦得出涉案口号没有颠覆国家之意。

李立峯指他使用了多重检核法(Triangulation),透过多重资料及多重研究方法,结合质化与量化测量手法,去撰写辩方专家报告。李形容控方专家证人岭南大学历史系刘智鹏教授是透过历史角度,整合「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八字的历史意义、2016年梁天琦造势大会、2019月7月21日中联办大楼遭破坏事件,去得出「光时」八字对每个人来说均只有一个解释,即「解放香港,改变时代」,亦有推翻政权之意。

李立峯遂就所有人是否认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八字只有一个解释作为假设,来进行不同的研究调查。李不认同刘作供时所指,一旦每个人对同一合成词有不同解读,人们就无法沟通。李认为刘的想法太刻板,假若所有字词合成词均只得一种意思,世上便从来不会有误解的情况出现,亦不可能出现创意写作。

李立峯另指控方的警方调查报告,计算某时期内「光时」八字的使用次数,以及计算「光时」八字与分裂国家的口号(如「香港独立 唯一出路」及「香港人建国)或颠覆国家的口号(如「驱逐共党 光复香港」及「驱逐共党 还我香港」)同时使用的次数。李提出不同团体一向会在同一个示威活动中叫喊不同口号,例如同一游行中有LGBTQ团体叫喊争取性小众权利及性别平权等口号,有劳工团体叫喊争取劳工权益的口号,不代表在场所有人士均同意各个口号。

控方盘问李立峯时提出,李在研究LIHKG讨论区(俗称连登)的帖文时,搜寻每日出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港独/香港独立」、「五大诉求」字眼的帖文,但有否搜寻「香港人建国」、「香港人独立」、「光复香港时代革命」、「香港自治」、「Hong Kong Independence」,以及英国国旗或港英殖民旗等。李直认研究中没有在帖文搜寻该些字眼或旗帜,亦只有研究连登「时事台」,没有研究连登「创意台」等其他版面。

控方又问李为何辩方报告没有在2020年2月至7月期间的电话访问等调查,李指自己在2021年才收到辩方的通知并开始准备辩方专家报告,故无法时光倒流到2020年访问当时市民的想法。李又指虽然问别人一年前的想法如何并非不可以,但得出的结果并不可靠。

对于李所进行的焦点小组访谈,40名参与者均支持反修例活动,李指他当时招募焦点小组访谈义工时,已指明参与者需支持反修例活动,而且曾参与过反修例示威活动。控方质疑参与者会否说谎,李不认为参与者会说谎,但认为参与者有可能在考虑自己形象下,改变其表达意见的用字或方式。控方再问李是否不能知道参与者曾否说谎,李回覆指自己无法知道参与者有否说谎,又指「我当时身旁并没有测谎器」。

另外,本案被告唐英杰早前曾入禀司法覆核申请推翻律政司司长指示审讯不设陪审团的决定,败诉后上诉亦遭驳回,上诉庭今颁布书面判词,指案件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论点,裁定唐英杰需向律政司支付两名大状的讼费。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27
更新时间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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