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女串谋洗黑钱罪成4人判囚 警方指判决可起阻吓作用
2021-07-06 17:41
5名男女被裁定串谋洗黑钱罪及洗黑钱罪等13项罪名成立,4人分别被判处监禁两年一个月至七年不等,另一人因病缺席聆讯,押下周二判刑。警方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第3B队高级督察沈灏旻在高等法院庭外表示,警方对判决表示欢迎,亦认为判决及刑罚对协助洗黑钱的人士,起到阻吓作用。
警方指,案发在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期间,5名男女利用多个银行帐户洗黑钱近18亿元。经深入调查,警方东九龙重案组以13项洗黑钱及串谋洗黑钱罪控告5名人士,并冻结近7千万元的资产。13项控罪经审讯后裁定罪成,其中4人今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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