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3女涉洗黑钱近18亿罪成 押明早求情及判刑

2021-06-16 17:56

被告王良海(左),右为肖友泉。
被告王良海(左),右为肖友泉。

分别来自两个家庭的两男三女涉嫌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十个银行户口洗黑钱近18亿港元。5人被控串谋洗黑钱罪及洗黑钱罪等13项罪名,案件经过28日审讯后,陪审团今午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陈庆伟法官押后案件至明天早上10时进行求情及判刑。

5名被告依次为30岁女子吴丽沙、59岁女子陈丽霜、41岁女子肖娜容、30岁男子肖友泉、41岁男子王良海。5人分别来自两个家庭,陈丽霜为吴丽沙的母亲,「容姨」肖娜容为肖友泉的亲姐,王良海则为肖娜容的丈夫。

13项控罪指5人在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期间,利用明丰贸易公司及万益贸易公司的银行帐户,以及吴丽沙、陈丽霜、肖娜容、肖友泉的个人银行帐户,洗黑钱近18亿港元,当中包括港币、美金、澳洲币、欧罗、英镑、加拿大币等不同货币。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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