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女涉洗黑钱近18亿候判 求情指受家人指示无知犯案

2021-06-17 12:31

法官押后判刑。 资料图片
法官押后判刑。 资料图片

来自2个家庭的2男3女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10个银行户口洗黑钱近18亿港元,受审后陪审团裁定串谋洗黑钱罪及洗黑钱罪等13项罪名成立。辩方今早于高等法院求情指多名被告并非主脑人物,单纯听从丈夫、女儿等家人指示登记开户,犯案出于无知,法官陈庆伟押后判刑至下月6日下午。

5名被告依次为30岁女子吴丽沙、59岁女子陈丽霜、41岁女子肖娜容、30岁男子肖友泉及41岁男子王良海,分别来自2个家庭,陈丽霜为吴丽沙的母亲,「容姨」肖娜容为肖友泉的亲姐,王良海则为肖娜容的丈夫。

13项控罪指5人在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期间,利用明丰贸易公司及万益贸易公司的银行帐户,以及吴丽沙、陈丽霜、肖娜容、肖友泉的个人银行帐户,洗黑钱近18亿港元,当中包括港币、美金、澳洲币、欧罗、英镑、加拿大币等不同货币。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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