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鸿萍涉逃税逾百万 押明续审料将传召10证人

2021-06-15 11:35

寇鸿萍遭税务局票控11项蓄意意图逃税罪。凌子淇摄
寇鸿萍遭税务局票控11项蓄意意图逃税罪。凌子淇摄

前港姐季军寇鸿萍涉嫌自2008年起多次逃税,涉款至少逾百万元,遭税务局票控11项蓄意意图逃税罪。她否认全部控罪,案件今于东区法院开审。惟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谢华渊今指,控方尚有少量不被采纳文件未能于开庭前提交,同时需时处理新的证人列表以及进一步的承认事实。曾庆东暂委裁判官遂将案件押后至明天续审,预计将会传召10名证人。

谢甫开庭便表示,控方最新的文件中证人编号有改变,辩方需时核对。他亦提出以法律观点予曾官作裁决,包括税务局职员是否有权作警诫口供。控方反对,指辩方提出的法律争议不具体且没有证据基础。

控辩双方的承认事实指,寇于2008年9月成立以「梁寇鸿萍公司」为名的保险公司,并于2008至2017年期间提交共8份报税表,当中包括于营业损益表填报3名办公室助理(office assistant)的年度薪金各9.6万元。

被告梁寇鸿萍(59岁)被控在2008年至2017年期间,五度在提交课税年度报税表时,声称父亲寇赓发与她连续全年同住,而无付出十足费用;3度在「梁寇鸿萍公司」损益帐上声称,办公室助理支出为每年28.8万元;及3度在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上声称,雇员孙永斌及锺永慧在该些年度内,每年分别获9.6万元薪金。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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