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何熙怡因私人原因不续任终院非常任法官 任期下月底届满

2021-06-04 19:33

何熙怡(小图)因私人原因不续任终院非常任法官。资料图片
何熙怡(小图)因私人原因不续任终院非常任法官。资料图片

何熙怡女男爵已向司法机构表示,因私人原因,其现任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非常任普通法地区法官)的任期于今年7月29日届满后,将不会续任。

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终审法院非常任普通法地区法官有助香港与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保持联系,他们对香港贡献良多,亦多次获得肯定。

现时终审法院共有13名非常任普通法地区法官,9名来自英国、3名来自澳洲及1名来自加拿大。《香港终审法院条例》规定设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的名单,担任非常任法官职位的人士的总人数,无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逾30名。若有适当人选,司法机构会继续按《基本法》及《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下的相关条文和既定机制,处理委任建议。

《基本法》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基本法》亦明文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有宪制职责,在行使司法权力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和法律原则裁定和处理案件,这亦反映于司法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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