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投诉机制拟变两层制 律师会:终院法官作最终决定符司法独立
2021-05-08 15:05
司法机构建议就投诉法官引入两层处理机制,并首次安排「社会人士」参与。香港律师会回应指,司法机构所提出的改进措施,是以《基本法》保障司法独立的条文为出发点,而增加的谘询委员会是谘询角色,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会就每项投诉作最终决定,这些都符合司法独立的原则。就其他详细措施,律师会会研究,并在有需要时与司法机构澄清。
律师会又指,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2021年1月的法律年度开啓典礼中提到,在不可削弱司法独立这个关键的大前提下,投诉处理机制仍有提高透明度和问责性的空间。
在香港,司法独立在《基本法》受到宪制保障。例如,第2条确保香港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19条规定,香港享有独立的司法权;第85条规定,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庭的所有判决,最终都可由包括本地及国际享负盛名的法官所组成的终审法院作最终裁决。
律师会强调,作为法院人员,该会的责任是保持警觉,以确保司法机构的独立性不受损害或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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