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下月离任 指国安法有不清晰地方

2021-06-04 17:46

何熙怡(小图)指国安法有不清晰地方。 资料图片
何熙怡(小图)指国安法有不清晰地方。 资料图片

英国法官在港角色争议持续,据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在于2018年成为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前英国最高法院女院长何熙怡女男爵(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将在下月离任终院非常任法官一职,将为首名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离职的英籍法官。何熙怡亦表明即使香港政府延长其任期,「我不希望再度被委任(I don’t wish to be reappointed)」。

报道指,《港区国安法》完全违反英国及聿国在1997年的主权移交协议,何熙怡认为《国安法》的运作尚不明确。现年76岁的何熙怡于2017年成爲英国最高法院院长,于2018年成为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至今,她已于2020年1月卸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何熙怡昨受访时证实其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任期将于今年7月结束,何熙怡亦指即使香港延长非常任法官任期,「我不希望再度被委任(I don’t wish to be reappointed)」。

何熙怡补充指她不再出任非常任法官的主因,是因为现时无法预测自己何时才能乘搭飞机前往香港,而她亦承认对《港区国安法》高度关注,又指现时其他海外法官会密切关注香港情况。

律政司回应指,香港的司法独立主要是建基于《基本法》订明的稳固体制之上,即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不设旋转门制度,重要的是,《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明文保障司法独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法官必须按其司法誓言,以无惧无偏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独立的司法机构所获得的尊重归功于坚实的体制,以及法官的司法和专业才能。法官致力维护司法独立及捍卫法治。

律政司强调,香港法官审理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时,依然按司法誓言及《基本法》下的宪制责任,独立无私地履行司法职务,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又指,《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应当保障包括言论、集会自由在内的人权,并尊重和遵守包括无罪推定在内的法治原则。《香港国安法》对恢复法治和秩序以及维护国家安全至为有效,并让香港居民可以在一个安全、平和的环境享受权利和自由,同时亦尊重他人的权利。

何熙怡于1994年获委任爲英国高等法院家事法庭大法官,并于1999年获任命爲英国上诉法院大法官。她于2004年成爲首位和唯一一位出任上诉法院常任高级女法官,她在2009年成爲英国最高法院法官,于2013年成爲英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并于2017年成爲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她已于2020年1月卸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一职。

现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9位英籍法官包括:现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勋爵(Lord Reed of Allemuir)、前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廖柏嘉勋爵(Lord Neuberger of Abbotsbury)、第一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范理申勋爵( Lord Phillips of Worth Matravers),以及前英国最高法院法官岑耀信勋爵(Lord Sumption)等。

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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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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