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shop】2男非法集结分别判囚4个月及入劳教中心 大专生认袭警囚2个月

2021-06-04 16:38

被告刘家浩。 资料图片
被告刘家浩。 资料图片

前年12月28日的九龙湾德福广场「和你shop」活动中,其中3名介乎17至23岁的男生被控袭警罪及非法集结罪,其中一人早前承认袭警罪,而另外两人经审讯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屈丽雯裁判官今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时指,不能忽视案件的严重性,考虑到案发时正值社会事件,公众秩序遭扰乱,认为判刑需具阻吓性。涉袭警的21岁大专生被判囚2个月,17岁中六生及23岁兼职侍应则分别被判入劳教中心及4个月监禁。兼职侍应就定罪申请上诉,获准以10,000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居住于报称地址、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报到。

被告为杨杰朗(21岁)、丘泽(17岁)及刘家浩(23岁)。杨承认于2019年12月28日在九龙湾德福广场一店铺袭击警署警长X。3被告同被控于同日同地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丘及刘被裁定罪成,而杨则罪脱。

判词指,杨案发时虽未有使用武器,亦庆幸涉事警员的伤势并非最严重的类别,但屈官不同意辩方指事件不涉暴力,认为不能以一时情急合理化袭击,因为杨当时与其他人一同袭击该警员的头、左肩及背部,可视为目无法纪。而当时环境混乱,杨的行为乃制造进一步的混乱,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认为应判处阻吓性刑罚,故以3个月作量刑起点,惟杨于定审讯日期前认罪,扣减刑期后判囚2个月。

针对丘和刘的非法集结罪,辩方求情指丘未料及当日的和平游行会演变成非法集结,不懂得分辨是否应该留下。惟屈官直指此说法不负责任,因为根据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平集会终演变成非法集结、甚至暴力冲突的事情屡见不鲜。而刘并不年轻、有成熟思想,明白游行的目的乃表达政治诉求,理应懂得分辨离开的时机。

考虑到当日集结人数只有10至20人、历时短暂,加上当时正值社会事件,非法集结频生,公众秩序受扰乱,案发于人流密集、店铺众多的商场,屈官认为需让公众知道不能有样学样,遂接纳感化官的建议判处丘入劳教中心,至于刘则以监禁4个月作量刑起点。

刘的代表大律师就判刑提出上诉并申请保释,屈官批准。担保条件包括10,000现金,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居住于报称地址、守宵禁令及每周往警署报到。

同案另外7名被告,其中3人经审讯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罪脱,其馀面对同样罪名的4人则罪成,当中包括1名早前被判囚4个月的学生,以及获准保释等候覆核的3名未成年学生。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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