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导盲犬入内涉歧视 「钓鱼船屋」致歉称新员工不知做法

2021-03-18 15:30

餐厅就拒绝导盲犬进入致歉。失明人协进会图片/钓鱼船屋图片
餐厅就拒绝导盲犬进入致歉。失明人协进会图片/钓鱼船屋图片

有视障人士昨日到观塘一家日本菜餐厅午膳时被职员要求离开,原因是「导盲犬不能进入餐厅」,事件引起网民指责。香港失明人协进会指,对于视障人士被歧视感到难过及愤怒,将去信平机会及食环署跟进事件。涉事的「钓鱼船屋」 在社交网站发文致歉。

「钓鱼船屋」 在社交网站上载一张斗牛犬在餐厅的照片,就对顾客的不快经历表示深切关注和万分歉意,称非常重视事件,并已立刻召集全体员工开会检讨并了解事发经过。经了解后得知当天负责接待的是新员工,并不熟知公司宗旨、原则和做法。对于未能早作准备工夫或配合措施,餐厅承认不够体贴,认识薄弱。

餐厅解释,有关员工当时可能基于卫生考虑,「当时礼貌性询问客人是否可以把导盲犬暂寄在门口,可能当时措辞并不理想,有所误会并带来不愉快感觉」。餐厅认为于管理上有一定责任。

餐厅承诺立刻检视前线员工接待客人流程,加强顾客服务培训,确保不会再有类似事件发生。餐厅亦会去信食环署以及香港盲人协会解释事件,并会在门口当眼处亦会张贴告示,表明欢迎导盲犬。

餐厅澄清,重视每一位客人,绝不抗拒导盲犬,亦绝不抗拒身体上有任何不便的客人,餐厅会加倍服务及安排相关配合措施,令客人都能够享受愉快的用餐体验。餐厅指,希望当事人能够不计前嫌,再次光顾见证改进的诚意和决心。

视障女子携导盲犬入餐厅被拒。失明人协进会图片
视障女子携导盲犬入餐厅被拒。失明人协进会图片

不过网民留言反应普遍负面,斥责「贵餐厅只有一个新同事工作吗?我相信客人带导盲犬进入餐厅,其他同事应该也会看到,那请问其他同事如何处理?如果该位新同事没办法处理,不是应该请教比较有经验的同事吗?」、「将视障人士同导盲犬分开?你个脑同本体分离㗎?」、「点解你公司可以放只斗牛犬打卡,但系导盲犬就要请佢走?」。

根据《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任何人士如拒绝视障人士携同导盲犬进入容许公众人士进入的处所,或拒绝向他提供服务或设施,则可能被视为触犯《残疾歧视条例》。

失明人协进会昨日在其 Facebook 专页指,视障人士咏文与导盲犬Delta于与其他同事进入观塘一间日本餐厅坐低点餐后,突然被店员通知导盲犬是不能进入餐厅。即使提醒法例是容许导盲犬进入餐厅,视障人士亦有使用导盲犬出入的需要,店员亦强调导盲犬是不能进入餐厅,亦表示老板指明其餐厅门口没有张贴「欢迎导盲犬进入」标志,因此并不欢迎导盲犬进入,也直言「帮你哋取消张单」,让咏文有感自己导盲犬Delta被赶出餐厅,感觉难堪也无奈。

视障女子携导盲犬入餐厅被拒。失明人协进会图片
视障女子携导盲犬入餐厅被拒。失明人协进会图片

餐厅就拒绝导盲犬进入致歉。钓鱼船屋图片
餐厅就拒绝导盲犬进入致歉。钓鱼船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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