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名「金正恩」煽惑围新屋岭地盘工判社服令 律政司成功覆核改囚13月 

2021-03-18 13:02

被告潘榕伟已完成四分之一的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被告潘榕伟已完成四分之一的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37岁地盘工人潘榕伟前年以网名「金正恩」,在Facebook专页上声称警方于新屋岭扣留中心轮奸女示威者,煽动他人包围新屋岭。潘早前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不服刑罚过轻而申请覆核,上诉庭裁定原审裁判官原则上犯错,明显判刑过轻,考虑本案犯案手法、帖文内容、针对执法人员的攻击、可能引起破坏公众秩序的风险,即使潘没有案底,亦必须判以监禁式刑罚,考虑到潘已完成40小时社会服务令,最终改判潘监禁13个月,书面判词将择日颁布。

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张卓勤指,裁判官黄雅茵在判刑时表示,涉案帖文没提及集结方式、时间、日期,引发非法集结的效用不大,而且实际上没有引起暴力事件,但却没有充分考虑潘一直有预谋地虚构针对警方的言论,讹称女示威者被警方轮奸,明显是挑战法治及仇视警队,潘在回应相反观点时尽力反驳及说服他人相信其虚构故事。张指帖文内容指「所有女义士绝对系有畀人性侵,而且系轮奸式,包括大陆公安、黑警,乡黑社团」,呼吁「全民包围新屋岭,救出义士才是重中之重,人命没了就是没了」,故认为裁判官没有充分考虑潘有「抢犯」的意味。

张指潘透过互联网干犯控罪,对公众秩序构成威胁,不像在现场以扬声器煽动般,受到地理或物理的局限,而且Facebook 是极为公开及开放式的媒介,一经分享帖文便能迅速煽惑多人。而且潘虚构自己有「黑警同学」,意图增加其消息可信性,丑化警务人员。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指潘不只是简单地虚构故事,而且同时制造恐慌及憎恨。法官潘敏琦亦指潘是利用他人的仇警情绪,去煽惑他人包围新屋岭。

代表潘榕伟的谭俊杰大律师指,潘已完成四分之一(4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而潘承认帖文内容属虚假,不少网民当时已质疑潘的贴文,要求潘查核事实,亦因潘的说法过份夸张失实,而令引起非法集结的效用不大。谭不同意张指互联网上干犯罪行令罪责更为严重,认为现场煽惑的即时性更为严重。法官潘敏琦即说:「互联网可以(令讯息)去得更多更远」,法官彭伟昌又指潘有策略性地使用互联网作煽惑的目的,「明显系想受众愈多愈好」,虽然有留言质疑潘的说法,但「唔知啲唔出声嘅人信唔信佢㗎喎」。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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