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雷射笔照警员 无业男藏武罪成判囚3月准保释等候上诉

2020-12-14 11:52

张洺熙(中)。资料图片
张洺熙(中)。资料图片

去年11月28日有团体在中环遮打花园发起集会声援香港理工大学的被捕人士,28岁仓务员被指当晚在遮打道两度用雷射笔照向警员共40秒。黄雅茵裁判官今于东区法院指不接纳被告「开脱部份」供词,称被告管有的雷射笔共有4种模式,但被告2次均是用绿光照射警员,可见其是故意切换到攻击性较高的雷射光,遂裁定被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罪成,监禁3个月,被告就定罪提出保释等候上诉获批。

黄官称裁决时指,2名警员证人的口供诚实可靠,接纳二人口供,肯定先后两次用雷射笔照向警方的均为被告张洺熙。对于被告称因被警方用强光照射而感到难受,原本想用普通白光还击,但不小心错误开启了绿光的说法,黄官不接纳,并称被告当时已27岁,是一个能思考的成年人,雷射笔所买的日子也不算长,他必然了解该笔如何使用。而被告是先后2次用雷射笔的绿光模式不定点照射警方约10至20秒,若他是错开用绿光模式,应即时更正。另按照该雷射笔的用法,该笔再次开启时须接开关7次才能再转换到绿光模式,可见他是故意调整到绿光模式来攻击警方,遂裁定被告罪成。

黄官判刑时指,根据专家报告,雷射笔能用以伤人,但无证据显示事件中有人因而受伤,被告所持有的雷射笔非较严重级别,也没有进行定点照射,遂判其入狱3个月,但批准被告保释候上诉。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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