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后人争产案 官裁定前妻两子继承遗产
2020-12-14 10:52
2008年全线结业的「泰林无线电行」,其创办人林球的长子林作为在2005年去世,前妻蔡惠英及两子遂与林的同居伴侣谭雪梅为争夺遗产而对簿公堂,保守估计林作为的遗产亦有逾2亿元。陈嘉信法官裁定林作为在1987年订立的遗嘱是唯一生效的遗嘱,而订明遗产属于同居女友谭雪梅的1999年及2005年遗嘱则被裁定无效,即是林作为的遗产由其前妻及两名儿子所继承。
原告为林作为前妻林蔡惠英,以及林作为与林蔡惠英二人所生的两名儿子林伟力与林伟健,被告为林作为的同居女友谭雪梅。林作为与林蔡惠英在1994年办理离婚手续,林作为理应按法庭颁令向蔡全数支付3900万元赡养费,但林作为只向蔡支付了约1000万元,而令离婚手续未完全完成。原告方质疑林作为中风后的健康情况及行为能力,要求法庭颁令林在1987年所订立,指明遗产留给3名原告的遗嘱才属有效。
死者林作为在1999年4月8日第二次中风,影响左大脑内囊神经,令他右侧肢体瘫痪,发音困难,两个月后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指自己「记忆系统受破坏,不能处理原来的工作」,亦因脑血管疾病以致的神经功能缺损而完全失去工作能力。林在2000年12月5日第三次中风,再在2001年9月21日第4次中风,令他高度精神障碍及精神缓慢,永久损害令情况难以好转或复原。林在护老院时只能郁动手指及眨眼睛,最终在2005年11月21日与世长辞,死因则为败血症及多重褥疮。
甘鸿明律师身为被告谭雪梅之长女林伟婷(Michelle)的契爷,作供时指死者林作为在1999年8月「健硕,行得走得,唔洗人扶,讲嘢好清楚,问佢问题好快就答到」,但却没有向林问特定问题,以确保林有精神上行为能力订立遗嘱,医生亦说林在1999年很大可能没有精神上行为能力订立遗嘱。而甘在2005年到护老院探访正在卧床的林,为林撰写与1999年遗嘱内容一样的遗嘱,但甘明知林多次中风,亦指林当时「出唔到声,只系识郁只手同用眼神」,故二人只是以非语言交流,甘又没有事先咨询医生意见以确保林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陈嘉信法官裁定死者林作为在1999年的确曾立下遗嘱,但认为林作为在1999年及2005年均没有具备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亦没有充分了解并核准2005年遗嘱的内容,故裁定死者林作为在1999年及2005年立下的遗嘱属无效,而在1987年订立的遗嘱才是唯一有效遗嘱,另下令被告方需支付原告方讼费。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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