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瞒离婚呃住警察宿舍逾15年 准保释不得接触证人

2020-10-08 13:39

男警员疑自2005年起隐瞒离婚事实,以诈骗持续居住荃湾警队宿舍逾15年,被控1项欺诈罪,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后至11月19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检控文件。被告获准保释外出,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包括其旧同僚等。

案发时为警员的50岁被告李德明,被控于2005年1月22日与2020年7月13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内,意图欺诈并藉欺骗,即向警务处隐瞒离婚状况,而诱使警务处作出不作为,即于不合资格下继续向其分配位于荃湾绿杨新邨M座的部门宿舍,而导致你获得利益及/或使香港政府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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