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霖死因研讯】资深法医指胃部无水「稍为古怪」 未能解释赤裸感「唔安乐」

2020-09-02 12:07

马宣立指对未解释陈彦霖为何会赤裸感「唔安乐」。
马宣立指对未解释陈彦霖为何会赤裸感「唔安乐」。

职训局15岁女学生陈彦霖死因研讯继续,将传召行医逾30年的资深法医马宣立以专家证人身份作供。上周三申请法庭特别进出通道获批的陈母已连续第4天缺席研讯。今续以家属身分出席研讯。

马宣立法医在死因庭要求下撰写了一份专家报告。他在报告中解释,死者若确实遇溺而死,遗体被发现时会口鼻吐出白沫、肺部充水变重、出现水性肺气肿、骨髓及肾脏等内藏会找到遇溺水域的矽藻生物。马法医补充,化验矽藻常用于检视死者是否遇溺,惟此个案却没有做这项测试。但若遗体只是浸在水中,但不确定死者是否遇溺,则只会衣衫及身体湿透、皮肤变白及变皱,并浮在水面。

观乎资料,马法医指出,令他最「唔安乐」的,是始终解释不到彦霖遗体赤裸的原因。虽然法医在彦霖的阴道验不出DNA,故没有正面证据显示她死前曾遭性侵,但她的遗体浸在水中,或有机会令相关证据被冲淡。不过解剖报告同时指出,其阴道没有伤痕。

马法医又指出,一般遇溺而死的人,其两边肺部的充水量会接近,胃部亦会有水,但彦霖遗体两边肺部的积水分别是50毫升及550毫升,差距甚远,胃部亦没有水,「稍为古怪」。

马法医认为,凭彦霖的遗体并不能解释其死因,因为在她身上验不到伤痕或病变,亦找不到药物或毒。就目前资料所知,就只有其遗体被发现时浸在水中,但不知道是否遇溺而死。

马法医回应研讯主任时解释,中度腐化的遗体通常会开始肿胀、肤色渐变、皮肤脱落、内脏、肌肉及皮下脂肪变得「溶溶烂烂」。马又表示,如死者因遇溺而死,起初会将水吸入肺部,惟当肺部腐化后,肺中的水会流入胸腔。倘若遗体被浸在水中,因水有压力,死者吸入体内的水并不会流出。

被问到溺毙死者的肺重时,马表示约重1000克,两边肺重量理应相约,惟彦霖两边肺重分别为347克及281克,如将每边肺重及胸腔腐液加起来计算,两边份量仍相差近300克。对此,马质疑「分别太大」,「奇怪在两边唔一样,但较多腐液的胸腔个边,个肺又唔系特别重喎」,因理论上「啲水无话净系走一边,唔走另一边」,但自己亦无法解释。

研讯主任重提负责解剖彦霖遗体的法医李毓桦所指,人在遇溺时,如胃部括约肌收缩的话,水则不会流入肺部。马称文献中曾提及,但假若胃部括约肌收缩,肺同时亦不会吸入水份,「唔会零零舍舍话饮唔到水,但又吸到水。」但马亦不能断言彦霖没有吸入大量水份。

李法医昨声称香港水域不存在藻类,故未能以矽藻(diatom)方法判断死者在哪个水域中入水,解剖时未有在彦霖身上检取样本。马认为对方有少许误会,全世界所有地方上的空气、河水、食水等均存在藻类,「系无可能无嘅」,只是香港水域并无相关资料库作对比,加上方法费时、经验不足,故很少使用此方法。

研讯主任又问到,在解剖学上,能否从死者身上检测出生前曾闻过的气体如哥罗芳,马指如吸入份量仅致晕,可于肺中验出;如份量足以致命的话,可抽取血液或肝脏化验。而在彦霖一案中,曾化验过肝脏,惟并不知道有否化验哥罗芳。

马同意彦霖尸检报告的结论为因尸体腐化,死因不明。

法庭记者:张旭珊 叶君怡


建立时间:11:06
更新时间:12:07

马法医认为凭陈彦霖的遗体不能解释其死因。
马法医认为凭陈彦霖的遗体不能解释其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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