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与前文员涉串谋呃银行贷款1亿200万 被廉署起诉

2020-09-02 15:39

廉政公署今日(2日)落案起诉一名中小企业董事,及该公司一名前文员,控告他们涉嫌诈骗4间银行83笔贷款共逾1亿200万元及银行融资共3100万元,并诈骗而致使一个政府部门及一个公共机构为该等银行批出的贷款及融资提供担保,款额共1100万元。两名被告将于星期五(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陈永福,60岁,已结业的华丽国际有限公司(华丽国际)独资董事及股东,及黄梓华,28岁,华丽国际前会计文员,同被控6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陈永福另被控14项串谋诈骗罪名。

其中6项控罪指陈永福/陈永福及黄梓华涉嫌与华丽国际实质东主及一名与其有关联的女子一同串谋欺诈大新银行、星展香港及滙丰银行,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由华丽国际提交作申请银行融资的证明文件均为真实,导致该3间银行向华丽国际批出银行融资共3100万元。

另外5项控罪指陈永福/陈永福及黄梓华涉嫌与该两名人士一同串谋欺诈工贸署,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5份「中小企信贷保证计划」及「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的申请表内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及完整,导致工贸署向大新银行、星展香港及滙丰银行提供5份信贷保证;并就由该3间银行批予华丽国际合共700万元的多种贷款及融资提供担保。

另外两项控罪指陈永福涉嫌与该两名人士一同串谋欺诈按揭证券公司,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两份「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申请表内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及完整,导致按揭证券公司向滙丰银行提供两份信贷保证;并就由该银行批予华丽国际合共四百万元的定期贷款及透支服务提供担保。

馀下7项控罪指陈永福/陈永福及黄梓华涉嫌与该两名人士一同串谋欺诈花旗香港、大新银行、星展香港及滙丰银行,不诚实地提交证明文件,声称有关文件涉及华丽国际与其7间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导致该4间银行向华丽国际批出83笔贷款共逾1亿200万元,并直接向该七间供应商发放该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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