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霖死因研讯】救护员供称检查手脚关节现尸僵无呼吸脉搏 明显死亡

2020-08-31 15:09

证人莫桥辉。
证人莫桥辉。

死因庭今午就陈彦霖尸体发现经过传召市民及负责检验尸体的救护员作供。

首名发现陈彦霖尸体的市民刘贤佳供称,他与儿子于去年9月22日上午约10时在魔鬼山对出海域钓鱼,未几发现有人在距离他们艇约40至60米「浮下浮下」,刘起初以为是老人家在游泳,未有理会。约半小时后,该人飘浮至近刘姓父子10米左右时,刘担心船桨伤及该人,于是向其叫喊,惟对方未有任何反应。此时,刘终于发现该人乃一具浮尸,于是报警求助。约20至25分钟后,警方到场捞起尸体。刘表示「废事望」尸体,但在远处观察到警员「捞咗几次都唔捞唔到。」

刘应死因裁判官及陪审团提问,表示父子两人在离岸不足100米钓鱼,其后等待警方到场时,观察到尸体肚子朝上,「似呀叔有肚腩」,更用手比拟出尸体头发长度,大约长1尺多,尸体左手搁在肚子上,尸身随水流浮动。待其儿子在网上发现相关讨论帖文后,刘始发现该具属女尸。

救护员莫桥辉于9月22日收到指示到西湾河水警基地,他供称该名被救援人士在船上,全身赤裸、目测为女性、无特徵、苍白及全身湿透,手脚有轻微刮损。他为该女子检查生命表徵,并无呼吸及脉搏,手脚关节已出现尸僵,而及耳后已有尸斑,结论为明显死亡,他与警方交代后便离开现场。他提到一般死亡12小时或以上,尸体便会出现尸僵。

应死因裁判官提问,莫解释判断明显死亡有五大准则,包括出现尸僵、尸斑、烧焦至不可辩认、腐尸及受到明显严重创伤。回应陪审团,莫又提到人死亡约2小时后便会出现尸斑。而当时见到该女子全身赤裸较少见,故亦有以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AED机)作检查,并无电流活动。

法庭记者:叶君怡、陈楚琨

建立时间14:38
更新时间15:09

证人刘贤佳。
证人刘贤佳。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