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18岁男生踢警长脚判感化 律政司申覆核押10月杪审理
2020-09-02 13:35
18岁男学生在去年11月11日「大三罢」期间,在将军澳脚踢警长左脚小腿一下,他在本年六月在观塘法院裁判官徐绮薇席前认罪,被判感化令一年。律政司不服刑罚而申请覆核,案件原订今于高等法院进行聆讯,惟答辩方指男学生的法援申请尚在处理,潘兆初首席法官故把案押后至10月23日开庭审理,预计需时两小时。
18岁男答辩人龚逸勤早前承认一项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控罪指他于 2019年11月11日,在将军澳唐德街近唐俊街附近,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长58151。
答辩方指龚的法援申请正在处理中,法援署来信指需六星期考虑,故要求案件押后六星期。潘官指本案有急切性去处理,一度质疑龚为何在上星期才申请法援,龚解释指他已曾多次致电法援署欲进行查询,但没有人接电话,故在8月25日在亲自上门申请法援。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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