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启思:政府声明矛盾 需清楚讲述法律立场
2020-04-19 19:26
港府今日凌晨发出新闻稿,表明中联办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设立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22条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指,政府的立场短而且有矛盾。
戴启思表示,特区政府的声明令人对中联办在《基本法》下的真正位置感到混乱,并指希望政府公布更清晰,以及全面讲述政府的法律立场。他又指,政府的声明短而且有矛盾。他又指,政府早年在立法会表示,中联办是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机构,但现时说法不一样,认为政府有需要进一步阐述。他亦指,不会评估政府发声明的动机,并指要先有法律立场,才能评论,希望政府尽快解释。
港府于昨晚6时52分首先发出「政府回应传媒就两办言论查询」,到深夜11时36分,发「政府回应传媒就两办言论查询(修订)」 ,再于今日凌晨零时27分,发出「特区政府回应传媒查询」的新闻稿。在深夜11时36分发的「修订」版本中,修改昨晚6时52分的首发稿,指原文第四段的「中联办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第22条第二款设立的三个机构之一」应为「中联办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3个机构之一」;原文第6段应为「中联办及其人员均须遵守《基本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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