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指两办有责任权力发声非干预 批有人歪曲基本法22条

2020-04-17 18:38

中联办强调两办不属于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一般部门。资料图片
中联办强调两办不属于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一般部门。资料图片

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发日前点名谴责公民党郭荣铿及部分反对派议员搞「政治揽炒」,引起民主派不满。中联办发言人今日在网站表示,中央对港工作部门依据中央授权履行职责,有权力也有责任对香港事务发言发声,香港社会少数人提出所谓中央干预香港内部事务之说,完全是对基本法的歪曲。中联办相信,特区有关方面能够依法依规作出妥当处理,确保立法会正常运作,确保基本法的贯彻实施。

中央对香港实行高度自治并非完全自治,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均来源于中央授权。被授权者须对授权者负责,授权者对所授出的权力拥有监督权。

中联办指两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当然有权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关注并表明严正态度。这不仅是履职尽责的需要,也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两办就立法会无法正常运作发声,其正当性、合法性毋庸置疑。少数人身为法律专业人士,完全了解这个逻辑,却拿第22条指责两办发声,不仅是对基本法的故意曲解,也是对社会民意的刻意误导。

郭荣铿
郭荣铿

中联办发言人解释,郭荣铿等一再恶意拉布,阻碍内委会选举主席,导致各项经济民生法案无法正常审议,严重影响香港社会和市民利益,显然违背了基本法赋予议员的法定职责。当立法会不能正常履行宪制责任,特区政治体制无法正常运作,市民的整体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中央当然不能坐视不管,必须过问和监督,这是依法治港的需要,是确保香港稳定繁荣的需要,也是维护市民利益的需要。

中联办重申,郭荣铿的职责只限于主持内委会主席的选举,但他恶意解读规则,滥用主持权力,不但不积极主持主席选举,反而刻意阻碍,导致半年时间仍未选出内委会主席。这种肆意拉布,显然违反了议事规则,也有违内务守则有关主持选举的规定。这些行为已经违背其就职时关于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誓言,更可能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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