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22议员发声明 指中联办扭曲基本法

2020-04-19 13:15

部分民主派议员。资料图片
部分民主派议员。资料图片

港府今日凌晨发出新闻稿,表明中联办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设立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所指「中央各部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就港府的新闻稿,民主派22名立法会议员今日发出联合声明,批评中联办扭曲基本法。

声明引述《基本法》第22条订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针对港府凌晨发出的新闻稿,22名议员指出,《基本法》第22条订明适用于中央政府「各部门」,但中联办为合理化本身有权干预香港内部事务,扭曲《基本法》,在没有法律依据而将自己放在法律之上,破坏法治。议员们还批评港府在昨晚至今日凌晨的6小时内推出3个版本并作「自我修正」,是盲目附和中联办的立场。

议员在声明中,同时列出港府以往承认《基本法》第22条适用于中联办的例子,包括2007年1月政制事务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提到在《基本法》第22条下,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了三个机构,其一是中联办;2000年1月21日政府刊宪,列出中央政府在港设立的机构,中联办在名单之中;2018年,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立法会发言,指「我们亦相信中联办会一如既往,根据《基本法》第22条订明,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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