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爆眼少女未报案 警承诺:录口供前唔拘捕

2019-08-13 18:52

少女在尖沙嘴警署外疑被射伤眼珠。资料图片
少女在尖沙嘴警署外疑被射伤眼珠。资料图片

刚过去的周日再有反修例示威,并爆发严重警民冲突,有少女疑被射爆眼珠,以及有警员乔装不同人物混入示威者当中,作出拘捕。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指,目前少女受伤事件众说纷云,可能是布袋弹或弹叉所致,警方需要调查清楚事件,现时虽未接获少女报警,但已正式开始调查。有记者问在向少女索取口供时会否同时以暴动罪名将其拘捕,李桂华则承诺未落口供前不会作出拘捕。

李续指,警方须得到女事主口供才能清楚调查方向,已透过医院邀请事主向警方提供资料;又呼吁社会各界致电28605023,向警方提供相关资料。目前媒体各版本的报道均有参考价值,警方将会从现场闭路电视等多方面搜证。

警方疑乔装示威者周日在铜锣湾作出拘捕,李桂华指,不可形容警方派出「卧底」,因卧底是会长时间与疑犯接触沟通,当日只是行动上需要,乔装成不同人物增加拘捕成效。李续指,根据情报来源,了解部分示威者有组织及多次使用暴力手段,故锁定15名恐怖性及麻烦人物,令现场秩序恢复较顺利。

传媒又质疑警方拘捕时使用过度武力,李指当警方宣布拘捕时,疑犯拒捕并发难,用物体袭击探员,警方才用适当武力制服;又指疑犯当场搜出弹叉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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