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尖沙嘴冲突17被捕人士下午提堂

2019-08-13 19:00

尖沙嘴冲突中警方拘捕多人。资料图片
尖沙嘴冲突中警方拘捕多人。资料图片

有市民就反对修订《逃犯条例》,上周日再发起深水埗及港岛东游行,最终警方仅批准市民于维园集会,惟仍有大批市民上街游行,更有示威者到多区进行「游击战」。今再有17名示威者被指在尖沙嘴非法集结及参与暴动,案件今于九龙城法院提堂。

16名被告分别为马孝文(24岁)、郑智健(21岁)、刘维颖(18岁)、郭嘉辉(21岁)、李颖淇(27岁)、吴柏熹(21岁)、叶姓男童(14岁)、谭炜诚(22岁)、廖伟明(25岁)、张文俊(16岁)、梁卓华(19岁)、庄嘉灏(24岁)、罗乐文(21岁)、黄千溥(21岁)、杨梓信(21岁)及黄奕玮(19岁),均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控罪指,众人于2019年8月11日,在九龙尖沙嘴柯士甸道与金巴利道之间的一段弥敦道,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非法集结在一起,即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们会破坏社会安宁。

而24岁被告聂家宝(24岁)则被控于同日同地,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17名被告中大部分是学生,被告被告马孝文是一名社工,被告郑智健是一名冷气技工,被告廖伟明、聂家宝及黄奕玮则为是送货及运输工人,而杨梓信报称无业,各被告今由大律师刘伟聪、李卓慧、陈霭霆、李炜键的代表。据知,被控暴动罪的聂家宝在当日涉嫌投掷物件及拉下路边铁架。

除了3名被告刘维颖、郭嘉辉及庄嘉灏因右额受伤、右前手骨骨折等伤势仍要留院外,未能出席聆讯,3人案件押后至8月19日或更早出院时间再讯,期间交由警方看管。

其馀14名被告均获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但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不可离港,需要住在报称地址,须遵守晚上12时至翌日早上6时的宵禁令,及每星期一次到警署报到。

21岁吴柏熹现为学生,就读零售及采购学的高级文凭,但已报读英国的基础课程,虽现未有确实将被录取,但若被取录将于9月开学,或需到英国报到,希望法庭批准其离港。而同为21岁罗乐文因在台湾国立大学修读电影系,同样于9月初升读大学三年级,因而希望法庭批其离港。但裁判官考虑到吴柏熹仍未落实是否须到英国就读,以及罗乐文则未能提出在台就读的证明,建议两人在较后时间,再向法庭提出修改保释条件。

年仅14岁的叶姓男童则即将升读中四,他将任副领袖生,需要于8月18至19日到西贡参加由师长带领的领袖生训练营,希望法庭可豁免他于18日晚上的宵禁令及住在报称地址的保释条件,但最终裁判官拒绝其申请。

法庭记者:黎欣仪 陈楚琨

建立时间:12:04
更新时间: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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