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规划署规定引大众误解精神病 平机会倡删精神健康设施特定要求

2019-05-29 15:58

平机会公布一份研究报告指,公众反对中心落户,有部分源于现行规定所致。
平机会公布一份研究报告指,公众反对中心落户,有部分源于现行规定所致。

本港现时有24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惟碍于社区有不少反对意见,只有15间中心有永久选址。平机会今公布一份研究报告指,公众反对中心落户,有部分源于现行规定所致,因规划署将中心与特殊医疗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间中心等定义为同一类,引来大众对中心的误解及负面标签,故建议署方修改有关规定。

社会福利署于2010年于全港各区开展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为15岁或以上的精神病康复者、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及其照顾者和区内居民,提供一站式社区支援服务,由于社区出现不少反对意见,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的选址自服务开展以来一直面对挑战。平机会公布其委托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学系就「识别出减少公众反对为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及其精神健康设施选址的有效方法」进行的研究结果。

负责研究的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学系讲座教授兼系主任黎永亮表示,研究发现公众反对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及其其他精神健康设施落户,某程度上是由于现行规定所致。规划署订立的《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手册,将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被归类为「乙类敏感社区设施」,与特殊医疗和健康诊所、中途宿舍、精神康复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间中心等属同一类。他又指,虽然上述乙类的定义特别列出了「出院精神病患者和严重弱智人士的宿舍及日间中心」,但并未指明其他残疾人士的设施,反映规定对精神病患者和康复者的歧视,因为他们被视为「特殊群体」。

平机会署理营运总裁朱崇文指,如果按照现行的框架进行关于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或其他精神健康设施选址的公开谘询,服务使用者将会被标签和污名化。平机会建议删除在《规划标准》中提及对精神健康设施的特定要求,并且应明确说明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不是住院或门诊或任何类型的宿舍,而是为康复者和所有市民寻求精神健康信息和建议的支援平台。他期望有关建议有助消除大众对精神病的负面标签和歧视,从而建立一个多元共融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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