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毙垃圾槽】职安主任无资料在手拒回应 家属怒斥:做咩安全主任?

2019-05-29 14:16

劳工处职业安任主任麦炳光出庭作供。陈楚琨
摄
劳工处职业安任主任麦炳光出庭作供。陈楚琨 摄

于马鞍山锦泰苑任职清洁工的七旬翁前年冬至时,「顶更」负责倒垃圾时发生意外,倒竖葱被困在垃圾槽管位置,清洁工获救送院,延至深夜不治。死因庭今续研讯,家属向劳工处职业安任主任提问时,问及劳工处有否为工人进行任何清理垃圾槽的培训,「劳工处做咗啲咩?」主任表示现时没有资料在手,未能代表劳工处回应,家属即怒斥「你乜都代表唔到做咩安全主任?」又指摘处方「黐张纸(停工通知书)当做咗嘢!」

家属表示非要追讨劳工处的赔偿,「要追都唔系追劳工处」,而是现时所有新式屋苑均使用垃圾槽的设计,他不希望再发生类似事件的意外。职业安全主任补充指,职业安全健康局会为工人举办不同课程,但以劳工处的身分则较少举办课程。

负责调查是次意外的劳工处职业安任主任麦炳光(音译)供称,据调查结果死者因独力清理垃圾槽时,探身入槽「愈探愈入」,结果失平衡头上脚下跌入槽内,而身体重量更将自己陷在垃圾堆中无法爬出。麦指出,清洁工的危险可预见为高空堕下及被困垃圾槽内,但垃圾房没有适合让工人扣安全带的位置。

发现前管工虽曾示范如何清理垃圾,但就没有处理「塞槽」的专门训练、书面指示及资料等。槽口附近亦没有足够围封及保护,亦没有措施防止工人独自清理塞槽及探身入槽管内。

报告建议清洁公司惠康环境服务集团,须为工人提供安全工作系统,即在工人工作前作简单风险评估。而工程或行政措施则建议:须为工人提供足够数目的清理工具,防止工人用手清理「塞槽」;提供安全带及安全系稳装置,防止工人堕下。另外亦须向工人示范清理阻塞垃圾槽的程序及规则:贴上告示,向工人提供安全及健康资讯;主管须进行安全指导训练及监督,并要于槽口设立围封及保护设备。

卫生署高级法医潘伟明为死者撰验尸报告,指死者死因为「机械性窒息」,潘指死者身体有多处擦伤,应是垃圾重量压住死者所造成的伤势;而颈侧肌肉有深层瘀伤,属气管受压,空气未能吸入肺部,引起呼吸衰竭及窒息。而死者躯干显示其胸腹受压,影响呼吸,时间一长,引起疲劳,当肌肉力度不足,引致呼吸衰竭不能逆转的情况,便会缺氧死亡。而通常情况,人缺氧几分钟便会致死。

死者罗裕锵于17年12月22日负责清理垃圾,疑打算疏通垃圾槽时,失重心跌入槽中,头上脚下地被困,消防到场拯救后,送院抢救不治,终年71岁。

裁判官明天将引导陪审团作出裁决。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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