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情周记】「港区国安法」度身订造 精准打击

2020-06-22 08:00

人大开始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把其中的条文由「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改为「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有反对派质疑这是度身订造。
人大开始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把其中的条文由「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改为「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有反对派质疑这是度身订造。

人大开始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把其中的条文由「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改为「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有反对派质疑这是度身订造。人大要为香港订立《国安法》,目的是因应香港过去一年的特殊情况,希望透过立法早日止暴制乱,就算有「度身订造」,都只是令法例更加精准,只针对一些罪魁祸首或情况,缩小法例的影响面。

  人大常委开始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会后官媒报道了草案主要框架,包括法例有凌驾性,以及法官任命方式等。一如之前所指,草案主要包括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其中关于外部势力方面,新版草案条文由原来的「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改为「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对此,有反对派人士质疑这个改动是为某些人度身订造,又认为相关的概念,涵盖的范围太广泛,「人人自危」云云。

增针对性减少其他影响

  《港区国安法》主要有四个危害国家安全的范畴,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特别是第四项关于外部势力,有了解立法过程人士认为,是回应了香港过去几年的特殊情况,本身有其针对性,所以说是为某些人或事度身订造是其中一个看法,所谓更改,其实是修改用词,令其更加精准更为贴切,减少对其他人的可能影响,这是经过详细讨论之后的优化过程,在立法工作上常常出现,没有甚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但对于受法例打击的目标人物,自然大感不安。

  立法有本身的需要,当然有针对性,不然,为甚么要立法呢?按《基本法》规定,香港应该要自行就廿三条立法,补充香港法律在国家安全方面的不足,这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二○○三年特区政府试图立法,但可惜失败了,至今已过了十七年,国家安全立法方面并无寸进。如今中央为香港订立《国安法》,在本质上与香港应要立法的本质上已经有点不同,此前就廿三条立法,是预防性质较重,在相关事件未发生前,产生阻吓作用。中央今次立法,很明显是逼出来,因为中央已见到香港的情势,已开始对国家造成安全的隐患,有其需要和逼切性。既然见到了隐患,自然需要作出针对性行动去将之消灭。

  至于为甚么法律条文中列明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是犯法行为,其实不讲自明,大家都已见到,近年香港有愈来愈多的人明目张胆地与境外势力联手,在香港制造政治以至社会不稳。有泛民政党以至反对派议员,多次跑到美国订立《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甚至要求美国作出制裁。也有学生跑到台湾接受破坏社会秩序和「革命」训练,他们的种种行为,很明显是在勾结外国和境外势力去破坏香港的治安,把香港从国家分裂出去,甚至要推翻国家政权,对香港以至国家的安全造成冲击。

  在人大宣布将会为香港订立《国安法》之后,仍然见到有不少推动本地暴乱的头领,大力鼓动英美等西方和台湾出来反对。这种把香港问题国际化的概念不新鲜,早在香港前途问题谈判的时候,已有人想将香港问题国际化,不过当时中央大力反对,想将香港问题国际化的行动很快就沉寂,有了前科,中央对于境外势力的介入香港事务方面,其实早有戒心。

  香港回归之后,香港人的自由只有增加,没有减少,香港成为全世界最自由的三个地区之一,只是偏偏有人打着这个为香港人「争取自由」的旗帜,不断挑战中央的底綫。随着二○一四年占领运动爆发,冲击愈演愈烈,去年六月开始更借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引爆连串的街头暴乱,至今仍未停止。在中央提出订立《港区国安法》之后,本地有法律界人士提出反对,指中央并未在香港进行谘询,质疑中央立法的合法性。讽刺的是,美国订立《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若香港违反这条法律,美国就会制裁香港,将影响到很多香港经济以至民生,立法之前有没有谘询过香港人呢?那些法律界的人却根本从未提出过任何的反对意见。

反对意见倾向政治先行

  香港的黑暴把不同政见人士「私了」,这些法律界人士有没有对这些暴力行为作出批评、反对、不认同呢?当一个大学的法律系院副教授在宣传「违法达义」和「揽炒十步」的同时,竟然说中央订立《港区国安法》没有对香港人进行谘询?其中法律条文不清晰?这样的意见是否中立和专业的意见呢?当这些法律界人士,把法律当成政治手段,随意解释,标准双重。对于他们的所作所为,早已失去了中央的信任,他们提出的意见,会否得到中央的重视不问自知。

  对于中央为香港订立《国安法》,社会上的支持声音不少,主要是大家见到在过去一年,法律已经某些人,尤其是来自法律界的,窜改得面目全非。香港人的个人私隐以至生命安全,不受到保障;本地营商环境以至整体经济受到冲击。在正常的日子里,大家都不希望中央强行立法,始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当大家的生活去到一日难得安宁的情况,对中央立法,就会有两害相衡取其轻的想法。这些法律界人士在批评中央立法之前,是否应该反省一下,他们对香港的法治以至安定的环境,究竟做出了多大的伤害呢?

  中央为香港立法,正正是要针对这些扰乱香港的人,为他们度身订造一些法规,把罪魁祸首绳之于法。怎样做好立法工作,中央未必会听从一些政治先行的意见,但一定会审慎从事,确保有利于一国两制的实施,令到法例条文疏而不漏,同时符合国际和香港的实际情况。有人质疑法例度身订造,又或者在具体落实安排上作出种种批评,背后根本就是不接受立法,不愿见到香港回归,所以就算怎样做好完善工作,把打击面尽量缩小,这些人最终都不会改变反对的态度。

特约作者:陈约翰
港情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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