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弱势居住权益 以人为本整合劏房政策︱岭航未来
2024-11-16 12:13
近年政府积极解决劏房问题,各类措施相继出台,包括社会房屋、劏房租务管制、社区客厅,及订立劏房最低标准等。笔者在2021年起走访多区劏房户,观察到不同政策的在地成效及实行困难。这些措施原意虽好,亦有不同程度的作用,但却因未涵盖不同劏房住户的实际生活情况,以致未能达到预期效用。
劏房户处境多元 需求不同
根据2021年人口普查,全港约有108000个分间单位,容纳了107400个住户。劏房住户超过6成为25至64岁人士,15岁以下占15.9%,65岁及以上达1成,与2016年相比,住户年龄有所增长。单人住户所占比例最高(39.6%),其次是核心家庭(19.0%);约2成(21.2%)住户中有至少一名居港未满7年人士,远高于全港比例(3.6%)。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为15310元,远低于全港中位数(27650元)。
综合这些数据,可见劏房住户大多为于市区工作的蓝领家庭和劳动者,他们在租务市场处于弱势,但又需要透过凑合居住地点以兼顾家庭和工作安排。现时的劏房措施,特别是现金津贴、过渡性房屋及简约公屋,主要针对正轮候公屋的弱势家庭和住户,未足以涵盖因各种原因而不合资格申请公屋的弱势住户。在过去数年的田野研究中,笔者接触了不少家庭情况各异的劏房住户,当中有从公屋搬出的单亲家庭、因家庭挤逼又无法负担租买私楼的基层青年、老年独居劳动者,以及居港超过10年的双程证照顾者,因工作收入超出限额或移民身份等原因无法申请公屋,难受惠于上述政策。
笔者与团队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期间,访问了317名居于劏房的照顾者,以了解住屋空间对个人健康和家庭关系的影响,发现受访照顾者超过7成须独自提供照顾,平日面对面照顾平均时数为11小时,周末平均照顾时数更达17.6小时;超过9成平均每星期的照顾时数,远超国际及香港政府标准每星期20至21小时。照顾者当中,9成称有压力,亦有2成出现抑郁和焦虑症状。
劏房最低标准 减低居住劳动
根据笔者与超过50个家庭的深入访谈,发现不少劏房住户需要作出隐性居住劳动,以抵销不适切住所的各种问题。居住劳动有别于一般家务劳动(如买餸做饭、清洁、洗衣服等),是因应不同实际居住空间的缺陷而作出的弥补,令不适切住房变得可使用(functionable)及可居住(livable),例如要经常腾出空间以供家庭成员日常作息,或安排各成员使用同一空间的次序等。这些劳动增加照顾和家务时数之馀,亦加重身体和精神负担。
劏房最低标准能否有效减低劏房户的居住劳动还是未知之数,政府宜向各界解释具体执行方式,并定期检讨成效。以租务管制为例,至2024年5月,差饷物业估价署共处理31764份租赁通知书,只占总劏房数目约3成;成功检控违规个案269宗,罚款共492010元,即平均每宗只罚1829元,可见监管及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政府应总结租务管制的经验,为将来实施最低标准作准备。
取缔与安置 须有明确路线图
自政府宣布取缔劏房一年来,笔者自劏房户中最常听见的忧虑是安置问题及业主加租。上文提到劏房户中不少没有申请公屋,他们惧怕倘若居所被取缔,自己又不合资格申请社会房屋,将被逼搬到条件更差更偏远的黑市住房;亦有住户担心在没有起始租金的保障下,业主会大幅加租,把修缮成本转嫁到租客。
为释除弱势住户的忧虑,政府可提供能迎合不同住户情况及需求的安置模式,令住户能依照指示申请符合其资格的安置住所;亦应考虑实施起始租金,遏止租金大幅上涨;而社区客厅在取缔过程中亦能发挥作用,在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外,亦可支援受取缔影响的街坊,令安置过程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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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助理教授黎苑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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