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信箱|惊觉16岁女儿偷尝禁果 单亲爸感痛心 性教育专家提供3招应对

2022-12-14 12:37

张教授:

我的女儿十六岁,由于我已离婚,加上因工作关系,经常不在香港。我早已告诉女儿不可带男孩到家留宿,但有一次无意中被我发觉女儿破坏了承诺,最后在我的质问下更承认曾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我很痛心,亦很担心,但又不能够不工作,请问我应怎样处理这个问题?

余先生


张教授答: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对性是抱有幻想的,亦会追求实际的性感觉,他们对性欲的控制是极弱,而对爱情观看法是非常主观的。在这个时期,尝试性爱是好奇心与欲念的驱使,加上时机与引诱的配合,做出性行为是绝对有可能的,所以,父母在子女幼小时已经要给予正确的性观念,使他们明白「自守」的重要性,而不是时刻要父母在旁拉着他们,禁止他们行差踏错。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而且女儿也直认不讳,做父母的也要原谅孩子,并做以下三件事:

一、关心孩子:「你肯承认,证明你是明白事理的,我的紧张也是希望你有美好的将来,不想你因一时的欲念令自己有遗憾的感觉。」

二、正面教导:「性是与生俱来的,但性欲是可以自我控制的,只要将时机和引诱减到零,便可以顺利地为『自守』做些工夫。」

三、聆听孩子:「既然已经出现了控制的问题,你可否尝试将心事告诉我。以后再有同样的问题时,也不妨先打个电话给我,停顿下来想一想,也是控制的好方法。」

(欢迎读者就有关儿童性侵犯的问题,致电由护苗基金设立的「护苗綫」:2889 9933,接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时至晚上6时)


本栏由护苗基金执行委员会委员、美国德州休斯顿大学社会工作研究院张锦芳教授解答。

文章刊于《星岛日报》2022年12月14日教育版专栏「护苗信箱」,原文标题为〈及早灌输正确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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