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强积金骗团抽3成助提早取款

2024-10-26 00:00

诈骗集团今年7月起租用尖沙咀甲级写字楼一单位作办公室,伪装成具规模的财务顾问公司。
诈骗集团今年7月起租用尖沙咀甲级写字楼一单位作办公室,伪装成具规模的财务顾问公司。

警方侦破一个极具规模及有组织性的强积金诈骗集团,揭发不法分子租用尖沙咀甲级商厦,伪装成具规模的财务顾问公司,标榜「手续简单合法,不成功不收费」,游说供款人提早提取强积金,之后帮供款人向强积金受托公司提交虚假资料,讹称永久离开香港申请提早取回强积金。警方在行动中拘捕11人,检获逾800份强积金申请表,相信集团曾替供款人提早取得共1.45亿元强积金,事成后集团会瓜分强积金的10%至30%作佣金。

黄大仙警区刑事部于今年6月拘捕25名强积金供款人,涉嫌使用虚假文件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供款。警方其后作深入调查,发现背后为一个极具规模及组织性的强积金诈骗集团,其成员讹称各大财务机构职员,游说供款人提早提取强积金供款。
骗供款人拍照伪造居住证

调查显示,犯罪集团租用位于尖沙咀的甲级写字楼,扮成一间具有规模的财务顾问公司,并随机致电强积金供款人后相约到办公室会面,集团成员会游说供款人提取强积金,标榜「手续简单合法,不成功不收费」,并即时要求供款人查询其强积金供款金额,之后声称因程序所需替他们影相,实际是集团成员利用相片伪造一张供款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从而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理由,向受托公司作出提早取回强积金的申请。

警方经过深入调查,翻查港九新界大量闭路电视,最终锁定犯罪集团成员的身份及藏身地点。警方一连3日(22日至24日)进行拘捕行动,以「诈骗」、「伪造文书」及「洗黑钱」罪拘捕7男4女,年龄介乎24至43岁。
检工作手册记录游说对白

行动中,警方在犯罪集团位于尖沙咀的办公室及观塘的储存仓内,检取现金49.4万元、837份强积金申请表、多份伪造文件、一本犯罪集团记录由8月中至10月22日的收入帐簿,以及一本由犯罪集团手写的工作手册,当中记录犯罪集团游说及诱使供款人提取强积金供款的对白,同时亦检获大量电脑器材。至于案中的申请人有否违法,警方表示要进一步调查。

黄大仙警区重案组第二队督察林英品表示,警方经过计算,相信集团曾处理过的强积金提取金额涉及超过1.45亿港元,而犯罪集团短短两个月的收入亦高达500万港元。根据警方掌握的资料,犯罪集团协助供款人取得强积金后,会收取供款的10%至30%作佣金,金额最大的一宗集团抽佣7万元,而且他们为逃避警方追查,会要求供款人支付现金。

警方调查相信,该犯罪集团除会随机致电强积金供款人之外,亦会收到来自二、三线财务机构转介过来的借贷申请人个人资料,再由集团成员致电游说他们提取强积金。
积金局:全力配合警方执法

积金局高级经理(执法)曾丽珊表示,积金局高度关注有不法之徒涉嫌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教唆强积金计划成员非法提早提取强积金,积金局会全力配合警方的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行为。根据强积金法例规定,强积金计划成员只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于65岁前提早提取强积金,包括永久性地离开香港或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等。计划成员若根据法定情况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必须向所属强积金受托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受托人信纳的文件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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