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司机吸毒超速两倍狂 控5罪押后再讯
2024-09-08 00:0046岁无业汉本月5日在屯门公路近汀九桥驾驶法拉利跑车超速两倍狂飙,被警方截停后发现他有多次危驾前科,已被永久停牌,更曾在2007年无牌驾驶时撞死电单车女乘客。他被发现口腔液内含可卡因但拒绝提供血液样本,被控停牌期间驾驶、超速驾驶等5罪。案件昨于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按控方要求,押后案件至10月18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保释申请被拒,期间需还柙候讯。
46岁男被告黄志丰被控超速驾驶、驾驶时无驾驶执照、在取消驾驶资格期间驾驶、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汽车、在口腔液含有任何浓度的指明毒品下没有提供血液样本以作化验共5罪。
5项控罪指,黄于2024年9月5日在香港新界荃湾屯门公路,以每小时139公里的速度驾驶一辆登记号码为ZH9960的私家车,超过该道路现行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限制;当时黄并无持有所驾驶的车辆所属车辆种类的驾驶执照;驾驶车辆时没有第三者保险;于取消驾驶资格期间驾驶;在快速口腔测试时被验出口腔内含可卡因,但不按警务人员要求提供血液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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