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倡登记计分制 辣招歼灭劣质劏房
2024-08-13 00:00政府已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本月内向特首李家超提交报告,提出有序解决劣质劏房问题方案。民建联「告别劏房行动」提出18项倡议,建议当局立法制订劏房登记制度、设立计分制度分阶段取缔劣质劏房;又倡劏房整体面积最低标准不少于7平方米、最低的空间高度不少于1.8米等。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郑泳舜期望当局确实立法规管后2至3年内,可杜绝「树窿房」及天台屋等僭建劏房。
「告别劏房行动」昨联同居住环境欠佳的劏房户举行记者会,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兼民建联议员郑泳舜表示,现时本港有11万户劏房,约2至3万户居于极度劣质的不适切居所,「香港有一些劏房真的小到不适合人居住」。他说,为了确保所有劏房均受到政府监督及规管,建议立法制订劏房登记制度,助政府更掌握全港劏房整体情况。当未来确实立法,在法例实施起某一个时间内,业主必须向部门登记有劏房出租的物业,否则即属违法。
僭建不符地契等须优先取缔
另一民建联议员陈学锋表示,现时公营出租单位的人均编配面积为不少于7平方米,建议当局参考,为劏房订定不低于7平方米的最低面积标准。同时,建议应一并为劏房设定最低的空间高度,认为以本港男士平均高度约1.75米为基准,倡由地面量度至天花板的高度必须不少于1.8米。
厨厕须有实质间隔 禁用火水炉
现时本港的劏房大多为厨厕合一,除了引伸衞生问题,亦有安全问题,该党建议合标准的劏房若内设有厨厕,两者必须有实质的间隔分开,如只设有厕所,应与其他空间有实质的间隔作分隔。同时,倡劏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建议禁止劏房内使用火水炉。另外,劏房如属于僭建物,或存在明显及严重的结构安全风险,应被视为不合标准。其他建议包括增加更多社区客厅、以简约公屋等安置受影响住户等。
房屋局回覆《星岛》查询,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自去年十月成立,一直听取不同持份者,包括立法会议员、学者、专业团体、非政府机构、地产代理及相关团体等的意见外,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已就加强现时针对劏房安全事宜的执法行动、订立劏房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取缔劣质劏房的方法等议题,作出多次内部讨论并草拟相关方案。工作组委托的顾问公司已走访全港不同类型的劏房收集相关数据,协助了解现存劏房及相关住户的最新情况。工作组正积极就有序解决劏房问题撰写建议方案,会按计划本月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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