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汉堡付现金被拒 掀法定货币争议

2023-08-22 00:00

记者昨到涉事餐厅,见到贴有英文告示,列明店铺只接受电子支付。
记者昨到涉事餐厅,见到贴有英文告示,列明店铺只接受电子支付。

台湾女星谢忻日前到香港旅游,称在尖沙咀海港城一间汉堡包店用膳后,被店员告知不收现金,只接受电子支付,而她身上当时只有港币现金,需向路人求助,事件引起社会热烈讨论。金管局指是否接受现金支付某项交易属商业决定,交易双方可决定合适的支付媒介。大律师陆伟雄指,虽然港币是法定货币,但商户拒收现金并不犯法。消委会表示,选择付款方式乃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与合理期望,虽然电子支付日渐普及,建议商户接受包括现金在内的不同支付方式,以助交易顺利进行。
《星岛》记者昨日到涉事餐厅了解,现场可见张贴多张英文告示,列明店铺只接受电子支付;惟未能确定事发当日有否张贴相关告示提醒顾客。涉事餐厅解释,因为新冠疫情,自去年11月起已拒绝现金支付。
不应盲目追求无现金化

根据《法定货币纸币发行条例》及《硬币条例》规定,所发行的纸币和硬币均为香港法定货币,是一种有效和合法的支付媒介。金管局表示,在商业交易中,交易双方可因应实际情况及需要,决定有关的交易条款,包括合适的支付媒介。对商品和服务供应商而言,是否接受现金以支付某项交易属商业决定。

金管局曾表示,储值支付工具未来会进一步普及化,成为现金以外其中一种主要的零售交易支付工具,然而推动电子支付生态的发展,不应只是「盲目追求无现金化」,必须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如使用者的需要、选择、社会文化背景和使用习惯等。

消费者委员会回覆《星岛》指,如果商户希望全面推行电子支付,因该营商模式会影响消费者,商户应采取合理措施,向消费者事先述明,例如在餐牌、餐厅出入口及当眼位置清晰标示,或在消费者进店或下单时由店员向消费者解释,以便消费者于光顾前作出知情决定;此外商户亦应制定应急措施,在电子支付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下,确保有后备方案完成交易。
最重要将讯息传达给顾客

陆伟雄指出,若该餐厅一向接受现金在内的支付方式,便需要接受法定货币;若餐厅列明不接受现金付款,则不受此规定限制。他指,商户有权制定营运模式,最重要是要传达给顾客,顾客同意便达成协商,「商户制定咗,又唔传达,又冇协商」便不理想,但仍不属违法。他指,如顾客用膳后才被告知不收现金,不属于「双方协商」,他认为商铺应张贴告示,在当眼地方列明不收现金,或在下单前提醒顾客。

涉事餐厅提及,若顾客未能使用电子支付,店员可协助用信用卡先为顾客付款。陆伟雄则指,若店员经常使用自己的信用卡代劳,此做法不合适,经常代人使用信用卡或会违反信用卡公司当初的发卡条件,然后取消该信用卡;但若有关行为不是「长期、持续性」,只是偶然免费协助他人付款,相信信用卡公司不会马上取消信用卡的使用权。他又指,如果有关公司明示或暗示员工要用自己的信用卡协助顾客,虽然不违法,但他认为此营商手法有问题。相关社论文章见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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