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起火垃圾车烧采样亭 运输工囚26月

2023-06-13 00:00

被告事发当日将内有火种的垃圾车推向采样亭,致帐篷烧毁。
被告事发当日将内有火种的垃圾车推向采样亭,致帐篷烧毁。

(星岛日报报道)28岁运输工人去年2月在大围新翠邨,将内有火种的垃圾车推向新冠病毒检测站,拿出止汗剂喷向火种后,将垃圾车推向采样亭,令帐篷烧毁。他早前承认一项有意图而纵火罪,法官谢沈智慧昨于区域法院判刑时,指被告使用助燃剂、犯案有预谋及针对公职人员,均属加刑因素,万一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故判监2年;他另于前年袭击他人及获判缓刑,法官昨下令执行缓刑令、加刑2个月,故总刑期为2年2个月。
现年28岁被告潘海鸣、报称运输工人,被控于去年2月12日在大围新翠邨新芳楼外足球场的2019冠状病毒流动采样站,无合理辩解而用火损坏一辆垃圾车及一副帐篷,意图摧毁该等财产,及藉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顾他人生命会否受到危害。

法官昨判刑时,指纵火是严重罪行。虽然辩方求情指被告在空旷地方犯案,潜在风险较低,被告亦有叫人离开。但被告在住宅区犯案,邻近民居和护老院,万一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而且被告更使用助燃剂、加强火力,他事前在垃圾站徘徊及带备手套,显然有预谋犯案,被告在检测站犯案亦是针对公职人员。

犯案时叫「香港人反抗!」

辩方求情称,被告因为母亲去世,情绪失控才犯案。惟法官认为,被告母亲在2021年8月去世,并与疫情无关,加上被告犯案时叫到「香港人反抗!」,亦是示威口号,故法官对被告犯案原因有所保留。此外,虽然被告患抑郁症和报称幻听,但精神报告仅建议覆诊、毋须住院,法官遂判处被告监禁2年。被告另于2021年袭击他人,被判监4个月、缓刑3年,法官昨下令执行缓刑令,另加刑2个月。

案情指,去年2月12日下午,被告将冒烟的垃圾车推向案发检测站,及至B15号采样亭后方,被告将垃圾桶盖打开,将止汗剂喷向内里正在燃烧的垃圾,其后挥动左手、向分流站大叫「走啊,你哋走啊!」,其后将垃圾车推向采样亭。
警诫下称对防疫措施不满

当时采样亭内有职员在为女子和小童采样,职员看见有硬物冲入亭内,垃圾车在采样亭后方起火和冒烟,火种散落一地,帐篷被烧毁,职员便带同两人离去。采样亭受损,垃圾车盖被烧熔,损失共约1210元。被告遭4名职员制服时,挣扎及大叫「香港人反抗」;他在警诫下称对政府防疫措施不满。

案件编号:DCCC 57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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