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英国版网络廿三条
2023-03-23 00:00有人问,「网络廿三条」这名词来由为何?答案是特区政府于2011年根据国际保护版权公约要求提出修订《版权条例》。当时民主派透过我与政府达成共识,同意提出一个温和方案,豁免一些不会构成严重伤害之侵权行为。奈何当时部分网民把修订冠名为「网络廿三条」,极力反对。当时公民党为了追随这部分网民,甘愿接受谎言,不但违反协议,更扬言对所有条例不差别拉布,务求把修订拖下马,结果版权条例修订胎死腹中。当然,明白道理的人均知道保护版权与网络监察,正如移交疑犯与「送中」一样,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只是特区谎言当道,政客盲目追寻虚假民意才弄出多场风风雨雨。
逾200条文影响广阔
最近英国提出《网络安全条例草案》,正式全面监管网络服务提供者,这才是真正的「网络廿三条」。草案共有超过200条条文,是一条颇冗长和影响广阔的条例。我们可以留意以下几个重点:一、条例针对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网上搜寻器;二、条例定下众多广阔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遵从之原则和责任,其中包括涉及犯罪内容之讯息转播;三、网络搜寻器需与网络服务提供者负上同等责任,换言之不得传达被视为涉及犯罪内容和其他不符合法例要求的讯息;四、条例赋予执法者巨大执法权力,包括入屋搜查、要求提供资料等;五、条例定下严厉罚则,除了入狱外,最高罚款可高达一千八百万英镑或违例者百分之十的全球一年总收入,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草案引起广泛关注,更重要的是主要市场持份者如谷歌、WhatsApp和Facebook等均扬言,若草案获得通过便会退出英国本土市场,到时可能英国会与中国一样不能使用谷歌、Facebook、WhatsApp等网上社交媒体。英国与中国不同,中国有微信,有百度,一般人不觉得没有谷歌、Facebook 或WhatsApp有甚么不妥。但英国人如何面对同样情况则目前难以估计。
条例有多方面值得特区政府借镜。首先虽然我们有紧急法和香港国安法,但当中能规范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效力实在微不足道。最近屡次于国际赛事中「错播」国歌事件便突显了特区监管网络服务提供者软弱无力之事实。在英国网络安全法下,谷歌持续提供错误国歌肯定属于违法而会受到法律制裁;问题是,我们生活可以没有谷歌、Facebook 或WhatsApp 吗?
英国之网络安全法点出了现世代一个大问题,正如被誉为第四权的传媒一样,当人民习惯了媒体和网上讯息速递的新生活习惯后,这些媒体权力日大,被人利用传达破坏性、甚至犯罪讯息风险日高。如何取得平衡,不但是要求服务提供者承担社会责任那么简单,英国网络管制的经验可能会带给我们一些重要启示。
汤家骅
资深大律师
民主思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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