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笔论政|完善政策推动新能源公共交通
2023-03-22 00:00
然而,香港在私家车方面的电动化进展是有成效的,这主要是受惠于电动车「一换一」计画。事实证明只要政策做对了,就一定有效果。若不是以行政立法手段硬性规定车主要更换电动车,就唯有提供财务诱因驱使车主换车。「一换一」计画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宽减的税额具有吸引力。今次《预算案》政府拨出64亿元,为的士业界提共百分百担保贷款,以鼓励的士车主更换电动的士。这个方案的力度是否足够目前仍是存疑的。车主使用私家车与使用工作车辆不同,工作车辆用于谋生而非一般的消费品,对工作车辆的车主来说最合理的做法是用尽车辆的寿命才考虑换车。除非诱因的力度足以抵销该的士剩馀寿命所能生产出的总价值,否则难以驱使的士车主换车。当然妨碍的士车主换车的原因还有车主和司机的习惯,以及对电动车持有怀疑态度等障碍。正如旧款5座位石油气的士早于2009年停产,但该款的士至近年还不时可以在街上见到,就是因为旧的士的车主普遍有一种「捱得几耐得几耐」的心态。制订电动公共交通的政策就要明白这种心态,针对这种心态对症下药,才有助推动车主早日换车。
宜推更大诱因「追落后」
随着技术的进步,现在电动车的续航能力比十几年前大幅提升,为引入电动的士扫除了一大障碍。不过电动的士的车价成本始终要比石油气的士高,而且充电站数目不足和充电速度偏慢等问题,始终窒碍了电动的士普及。转换电动的士涉及核心技术的转变,情况远比千禧年柴油的士转变为石油气的士来得复杂。要达成顺利过渡,所需要投入的资源和力度肯定比当年大。政府应该于贷款计画推行后多作检讨,若然百分百担保贷款不能吸引多数车主换车,则有必要推出更大的诱因,令香港在电动公共交通工具上「追落后」。
陈克勤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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