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殉职女水警「抵死」 前警员判囚10月
2023-03-2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水警总督察(追授)林婉仪前年9月25日追截走私船时堕海殉职,26岁时任男警在警方Facebook留言「抵死」,受审后被裁定一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成。裁判官香淑娴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刻意在警方Facebook专页发布对部门的憎恨言论,行为刻意激起和挑拨对警队不满,增加市民对政府的憎恨,罪行十分严重,必须判处监禁,而被告至今坚持并无煽动意图,明显毫无悔意,最终判处被告监禁10个月;辩方申请保释等候上诉遭拒绝。
被告更在全球广泛使用的社交平台、有50万人订阅的警方专页、在「象徵警队尊严」的警徽旁发布针对警队的憎恨言论,加强煽动效果,引起巿民间不满,罪责十分严重,最终判囚10个月。
刻意在警Fb发憎恨言论
香官指被告行为煽动对政府离叛,激起和挑拨对警队不满,增加敌对警察政府风险,容易引起对警方及司法机构的情绪,被告更自揭警员身分,增加可信性,打击警队公信力,加大煽动效果,增加执法风险。
官指激起挑拨对警队不满
现年28岁的男被告崔骏民案发时驻守马鞍山军装巡逻小队,事发后两个月已辞职。
香官引述背景报告指,被告15岁自广州来港,在IVE修毕基础文凭后先任职酒店接待员,其后3次投考警队,2017年终获取录,任职警员的4年期间曾获12次嘉许,案发后前年11月辞职,现时在专业教育学院修读高级文凭课程。
辩方指被告视警员为梦想,但被告案发前遭警长取笑戏弄,遂留言泄愤,卤莽行事,无心诅咒,现已因此已感到羞耻,并为事件困扰死者家人而致歉。被告明白其行为不道德,需为网上言论负责,但坚称自己并无煽动意图,承诺今后不再使用社交媒体,现已吸取教训,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被告崔骏民案发时驻守马鞍山军装巡逻小队,被裁定于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即在Facebook发布公开陈述,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案件编号:WKCC46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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