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披露开枪警资料 黄之锋等被控藐视法庭
2022-11-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与三名男子,涉在网上发帖公开西湾河开枪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及相片,违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律政司单方面向高院申请控告四人「藐视法庭」罪,法官高浩文昨颁布判词指,警方早于前年八月完成大部分调查,但律政司却在今年五月才向法庭申请许可,批评案件出现重大延误,或构成滥用法庭程序,但同意四人涉及严重违规行为,经仔细考虑后决定批准将案交付审判程序许可,案件有待在高院排期审理。
警方在网上发现黄之锋发帖披露涉案警员的中文全名,同时附载「连登」及「香港编年史」网页连结,内文有涉案警员、其妻子及两名女儿的相片,其中一张经编辑的相片显示两名女儿均持刀,文字标题为:「我哋老豆系杀人犯」,写有各人的个人资料。警方翌日早上已发现该帖文已被移除,但帖文在短时间内已有近五千人作出回应,近二百人留言和近四百人分享;附载的连登帖文亦有逾二千人留言,更有留言是煽动他人对涉案警员两名女儿作出性骚扰。
官质疑律政司重大延误
曾子成、李柏纳及王国梁亦先后发帖,分享涉案警员、其妻子及两名女儿的新闻截图、相片、中文全名、警员编号、住址、手机号码、Instagram帐户、学校、班级等,写道:「X街冚家铲死全家」、「唔比(畀)开名?」、「无人知你个名系XXX」、「唔好传,千祈唔好传」等。
律政司承认有关申请本应可以更早提出,强调「藐视法庭」属严重罪行,违反禁制令一般会判以月计的监禁,但如法庭以严重拖延为由拒批交付审判程序,必须证明继续检控会构成滥用法庭程序,并需证明案件不可能进行公正审判,又重申本案没有滥用法庭程序。
律政司又认为有关拖延事宜可在审讯中再作讨论,或在判刑时反映,如法庭拒批这件有压倒性表面证据的案件,则会向公众发出错误讯息,误以为藐视法庭后毋须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法官高浩文批评律政司解释指它这两年工作繁忙,但并没有提供任何相关细节,更没有解释为何四案竟然要拖延两年时间才提出申请。
法官认为如案件有足够的证据,就应该毫不拖延地启动诉讼程序,案件不应被拖延或搁置;如申请没有适时提出,便可能构成滥用法庭程序。
法官指现时没有任何资料显示律政司在处理本案时面对甚么阻碍,但并非没有成功机会证明四人藐视法庭,经过仔细考虑后认为应该批出交付审判程序许可。案件编号:HCCC1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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