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法定最低工资制度仍有待完善

2022-11-11 00:00

据消息指,「最低工资委员会」建议将「最低工资」水平上调至四十元,加幅约百分之六点七。「最低工资」作为本港重要的劳工政策,自生效以来多次发挥「保底」作用。而近年受社会事件、疫情、美国加息等因素影响,本港经济持续低迷、失业率高企、通胀率上升,民生经济陷入困境,「最低工资」的变动更受各界关注。

对于「最低工资」上调的消息笔者表示欢迎。在疫情下「百物腾贵」,「打工仔」都希望工资得到适当的调升。过往劳资双方都就「最低工资」水平,每两年拉锯一次,而双方的分歧一向很大,去年「最低工资」更首次冻结。预期今次「最低工资」水平正式公布后劳资双方与社会各界仍然会有不同的讨论,最低工资相关争议不会因此而平息。

倡落实「一年一检」

近年社会一直有意见指政府应尽快检讨「最低工资」机制,笔者认为,要更好地实现法定最低工资目的,有两个元素必须检讨:其一,应以方程式调整「最低工资」。委员会用上人力物力来做决定,结果依然难以取得劳资双方共识,当局不如在程序上寻求最大公因数,并加入消费物价指数及工资中位数等一篮子数据作为参数,减省检讨的资料分析工作,令调整的操作更为弹性,增加机制的透明度与社会认受性。

其二,现今商业社会的「调薪机制」,「一年一检」一直是劳工市场普遍做法。但现行最低工资「两年一检」的机制下,赚取「最低工资」的雇员,便会被逼两年调整一次,由于机制天然存在滞后,往往难以追上通胀;另一方面,「加薪」机制并不会补发过去差额,故他们必须「硬食」检讨期间的物价变动。笔者认为,委员会要简化整个检讨程序,减省兜兜转转讨论时间,落实「一年一检」。
颜汶羽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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