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故事|粤港关系深厚 总能同舟破浪前行

2022-03-07 00:00

粤港两地血脉相连,在不同历史时期都能维系紧密关系。清末动工兴建的「九广铁路」及其跨境营运见证了当时的两地关系。在内忧外患的民国末期,港督葛量洪(Alexander Grantham)仍经常到访广州,两地保持往来。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主要依托广东处理香港事务,中央在港机构领导长期主要由广东干部担任。「三趟快车」和 「东江水输港工程」凝聚了这段期间两地的同胞情。

内地改革开放给粤港合作提供了历史性新机遇,香港成为广东引进外资的重要管道。改革开放初期,珠三角投资增长迅猛,电力严重短缺。一九八五年,港澳中银集团和香港合和集团组成公司,以兴建—营运—转移模式(BOT)投资兴建沙角B电厂,建成两台各三十五万千瓦具有世界先进水准的燃煤发电机组,合同期满后电厂设备无偿移交给项目合作方深圳特区。这是当时内地首个以BOT模式经营的最大能源项目。
优势互补 互惠互利

一九九七年香港平稳回归,加上珠三角已出现产业转型升级势头,粤港「前店后厂」合作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性课题。董建华就任行政长官后随即提出粤港建立一个官方沟通机制,得到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一九九八年三月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成立了「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作为两地官方正式沟通管道。二○○四年二月董建华宣布成立一个由商会和业界代表组成的「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冯国经担任主席,在粤港联席会议框架下就促进粤港合作所需要的政策与策略开展工作。

广东也十分重视粤港关系,这点笔者有亲身体会。鉴于粤港「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已走到尽头,笔者于二○○八年五月撰写了一篇《深化粤港合作的新路向、新举措》研究报告。报告提出了两地深化制度与规则合作的建议。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十分重视粤港合作问题,对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要研究借鉴香港的营商规则,提升广东营商环境。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广东省港澳办邀请笔者专程前往广州向汪洋书记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讲述对粤港深化合作的看法。

其后,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就如何提升营商环境开展专题研究,多次到香港调研,最后梳理出一份可操作的意见和措施。在广东的努力下,国家发改委于二○○八年十二月颁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二○○八—二○二○年》,为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了蓝图;广东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工作也有重大成果,于2015年出台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商事登记地方性法规。

二○一七年粤港携手进入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时期。香港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形成的国际金融与商务中心将是其参与大湾区建设可发挥的最独特的重要资源;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将仍然是未来粤港合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谢国梁博士
香港中文大学刘佐德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名誉高级研究员
《香港参与国家改革开放志》审稿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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