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掷汽油弹囚50月

2022-05-31 00:00

警方检获的汽油弹及载有蓝色硫酸胶樽。
警方检获的汽油弹及载有蓝色硫酸胶樽。

(星岛日报报道)两名男子于前年二月四日在油麻地投掷汽油弹后当场被擒,警方并在二人租用的酒店房内藏有十枚汽油弹、两罐汽油、载有蓝色硫酸的胶樽。两人昨在区院承认纵火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两罪,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指斥示威者借破坏以推翻政府,市民本以为动乱稍为平息,有机会休养生息,但被告等却意图令示威死灰复燃,判两被告各囚五十个月。

练官指,二十六岁厨师陈鸿基及二十八岁运输工人陈国强与其他没有深思熟虑的人一样,以为单靠破坏可以令政府失去威信,达到要求的社会改革。反修例示威在一九年年尾已开始减少,被告欲透过有部署的行动令示威死灰复燃,引发对社会仍有不满的人重新作出类似暴力行为。他们在租用酒店单位后在附近便利店及五金铺购买制造汽油弹的工具,可见非单独行事。
官斥借破坏推翻政府

虽然纵火罪无量刑指引,但上诉庭强调纵火罪行严重,要是发生在人烟稠密的地方将难以收拾,对他人造成极大危害。而本案发生于九龙繁忙地区,楼宇林立,涉案已投掷的五个汽油弹随时引致严重人命伤亡或财产损失,认为两被告的背景及亲友评价都非有力的求情理由。

案件编号:区域刑事 一○七三及一○七四—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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