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私隐专员为涉违私隐公司辩护遭反对

2022-10-29 00:00

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
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

(星岛日报报道)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过去收到投诉指,信诺环球保险于二○一九年十二月至二○二○年四月期间,使用个人资料用作直接促销,被警方票控一项「无同意下,将个人资料用于直接促销」罪。

控方指辩方大律师黄继儿在任私隐专员期间接触过涉案投诉,申请将他剔出本案。案件昨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黄继儿称公署一向没有刑事调查权,只会将投诉个案转介予警方跟进。控方则反驳,重点在于决定是否将投诉转介警方,当中涉及公权力的使用,有损司法公正。裁判官屈丽雯押后案件至下月十八日作出裁决。

黄继儿昨陈词指,私隐专员公署一向都是不偏不倚的法定组织,不是政府部门,直至去年十月起底条例生效,公署才首次获赋予刑事调查及检控权力,但也只限于起底相关案件。公署与律政司检控科并非站在一起,整个机构的初心是要监管所有持份者,而最大的调查客户则是政府。
信诺涉将个人资料用作促销

黄继儿称,本案涉及直接促销,而公署在此类案件没有刑事调查权,机构职责只是负责基本筛查,包括审视投诉是否琐碎等,「事实上系一个收件匣」。正因公署没有公权力,只能将本案转介予警方及律政司,反问「如果公署有权调查,为何不完成所有调查?」黄不同意自己继续代表被告,会削弱司法公正。

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质疑,黄继儿曾是公署最高负责人,若容许他继续代表被告,或令法庭正直不阿的观感受损。控方立场并非是指公署与检控科有何关系,或者公署有否调查权,重点是公署作为法定组织,可以就其结论决定投诉能否转介给其他执法机构,「咁唔系公权力系咩?」而黄当时作为公署最高决策人,曾将投诉转介给警方调查,但现在却以辩方大状身分辩护,「受害者会否认为公义得到彰显?」

传票控罪指,信诺环球保险有限公司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至二○二○年四月十七日期间,使用个人资料直接销售产品及服务,但已在同意范围之外,违反《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条例》第四百八十六章第三十五(一)(C)条。

案件编号:KTS251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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